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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统战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重庆市委和璧山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重庆市委和璧山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同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的活动进行斗争。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的工作。

6.负责联系工商联,联系港、澳、台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二)机构设置。

区委统战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三科一中心(包括:综合科、党外人士科、民宗侨台科行、统战服务中心)、区委编办核定区委统战部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10名,2021年底有在职公务员8名(其中:常务副部长1名,副部长2名,二级调研员2名,综合科长1名,党外人士科工作人员1名,试用期选调生1名),在职事业干部9名(其中:统战服务中心主任1名,其他事业干部8名),临聘人员2名,西部志愿者1名。退休干部8名(其中:副处级退休干部3名,正科级退休干部 5名)。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单位2021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统战部本级。本单位2021年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49.35万元,支出总计849.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87万元、增长52.4%,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相比增加工程项目、承办大型会议、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2. 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84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87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相比增加工程项目、承办大型会议、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9.35万元,占100%。

3. 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84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87万元,增长52.4%,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相比增加工程项目、承办大型会议、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90.39万元,占57.7%;项目支出358.96万元,占42.3%。

4.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合理使用资金,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9.3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1.87万元,增长52.4%。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相比增加工程项目、承办大型会议、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38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民主党派工作经费、举办川渝民营企业家峰会,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基地项目以及工作人员变动等工作增项目调增,资金用途是民主党派工作、承办川渝民营企业家峰会、打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等工作;补缴2020年及2021年三项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29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民主党派工作经费、举办川渝民营企业家峰会,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基地项目以及工作人员变动等工作增项目调增。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29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相比增加工程项目、承办大型会议、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38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民主党派工作经费、举办川渝民营企业家峰会,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基地项目以及工作人员变动等工作增项目调增。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合理。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6.18万元,占7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07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调标、目标绩效考核年初没有预算等引起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08万元,占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22万元,增长53.5%,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调标引起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0.99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8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减引起医保保险缴费减少。

(4)农林水支出60.00万元,占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万元,健龙农机项目,八塘饮水项目,广普路基项目,璧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30.52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津补贴调标引起住房保障支出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0.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64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等调标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97.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2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进工作人员2名,引起公务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值班伙食补助、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露德堂保护修缮工程尾款。本年支出6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露德堂保护修缮工程尾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7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故“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预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2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故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新购公务车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6万元,下降78.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1万元,下降62.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台湾党派、学生团体、台商等来璧参访,市级部门来璧调研、检查工作、成渝双城圈建设两地交流学习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7.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基层减负要求,减少召开会议数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0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防控原因没有办外出培训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2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进工作人员2名,引起公务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596.17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区委统战部

自评总分

100

等级

填表人

孙雪梅

电话

41423409

预算支出总额(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6603882.58

8493508.89

8493508.89

100.00%

当年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1.为了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外同胞关系和谐,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香港同胞、台湾同胞、归侨侨眷等统战成员,做好引导服务工作,争取人心、凝聚力量、服务发展、主动作为,为全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2.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发放,退休职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发放,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3.保障我部日常开支,确保日常后勤工作顺利开展。

2021年基本完成年初的绩效目标,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外同胞关系和谐,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香港同胞、台湾同胞、归侨侨眷等统战成员,做好引导服务工作,争取人心、凝聚力量、服务发展、主动作为,为全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保障我部日常开支,确保日常后勤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不发生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事件,本单位职工满意度大于等于90%。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本单位职工满意度

90

100%

15

15

影响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事件发生数

件次

0

100%

20

20

服务台资企业

85

100%

15

15

供养人员满意度

90

100%

15

15

民主党派正常运转率

90

100%

5

5

培训统战成员

200

100%

10

10

项目绩效管理率

90

100%

10

10

预决算公开率(涉密信息除外)

90

100%

10

10

备注

   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八塘镇饮水安全项目、璧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广普路基项目、建龙农机项目

自评总分

100

等级

优秀

主管部门

区委统战部

实施单位

八塘镇、璧泉、广普、建龙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

20

2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0

60

60

10

100.00%

1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11.42

11.42

11.42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铺设各类管网600米及配件,新建40立方米蓄水池1个、20立方米蓄水池2个,10立方米蓄水池3个,饮用水源地整治1处,新建片石挡墙30立方米。

(2)为将重庆长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苑单位配备必要的物资,营造创建培训、文化活动等良好氛围。

(3)新石村申请购买15吨混流烘干机(5HP-15) 1套,龙舟牌自走履带式旋耕机1台。

(4)2021年底前完成1.6千米路基改造(路基宽4.5米,平整、压实,边沟畅通),解决250人车辆出行和农产品运输问题。

(1)铺设各类管网600米及配件,新建40立方米蓄水池1个、20立方米蓄水池2个,10立方米蓄水池3个,饮用水源地整治1处,新建片石挡墙30立方米。

(2)为将重庆长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配备了必要的物资,营造了创建培训、文化活动等良好氛围。

(3)新石村已采购完成15吨混流烘干机(5HP-15)1套、龙舟牌自走履带式旋 耕机1台。

(4)完成1.6千米路基改造(路基宽4.5米,平整、压实,边沟畅通),解决250人车辆出行和农产品运输问题。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系数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铺设各类管网

600米

60

10

100%

10

新建蓄水池

6个

6个

新建片石挡墙

30立方米

30立方米

栽种直径15cm石榴树

4棵

4棵

安装LED屏(尺寸

约:

2560mm* 1440mm)

1块

1块

电脑

1台

1台

衣柜

1个

1个

少数民族服装

30套

30套

烘干机

1套

1套

旋耕机

1台

1台

1.6公里路基改造

1.6km

1.6km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100%

10

时效指标

在合同规定时限范围内完成施工、验收

12月底前

12月底前

10

100%

10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经费

≤71.42万元

71.42万元

10

10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节约用水投入

2万元

2万元

5

100%

5

增加集体受益

4万元

4万元

5 

100%

5

社会效益

受益人口

3550人

3350

5

100%

5

带动脱贫人口数

98人

98人

5

100%

5

生态效益

提升基础设施

减少水土流失

减少水土流失

5

10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大于等于5年

大于等于5年

大于等于5年

5

100%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8%

20

100%

20


 2.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2021年没有委托第三方部门对本部门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3409。

附件下载: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统战部2022年自评报告.docx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统战部2021年决算公开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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