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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开展伤残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退役军人荣誉奖励,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机构设置

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双拥优抚褒扬科等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个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和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9,600.35万元,支出总计9,600.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7.97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支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8,254.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9.00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抚恤资金收入减少1275.88万元,退役安置资金收入减少97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54.74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45.61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9,42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7.12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中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减少1196.06万元,2020年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缴纳人员相对集中,2021年缴纳人员大幅度降低。其中:基本支出382.07万元,占4.1%;项目支出9,043.52万元,占95.9%。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0.85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快了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从而导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00.3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97.97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6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1.86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抚恤资金收入减少1275.88万元,退役安置资金收入减少970.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12.75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抚恤收入减少2597.06万元,退役安置收入减少777.5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20.4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1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2.23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支出减少1524.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57.53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如:抚恤支出减少1697.02万元,退役安置支出减少761.2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5.22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是加快了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从而导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463.24万元,占9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19.15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抚恤支出减少1697.02万元,退役安置支出减少761.2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731.20万元,占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28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增加261.1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3.1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0.3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2.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24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人均工资较上年有所增加,同时增加了各项保险基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6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费、交通费、邮电费、印刷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5.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9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修缮退役军人信访服务接待场所。本年支出20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11万元,增长185.2%,主要原因是修缮退役军人信访服务接待场所。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8万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1万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相比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退役军人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本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未购置公务车辆。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本年度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退役军人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了公务车运行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用车的需要。

 公务接待费0.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作检查、外地及周边区县学习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6万元,下降96.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7万元,下降72.7%,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7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为更好的履行部门职责,提高职工管理技能,培训次数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6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度登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7项,涉及资金9043.5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1项,涉及资金9043.5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1、

附件2、

附件3。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4。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1)

宣传培训工作经费,该项目执行率不高,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项目本年度实施进度不高,待下一步本部门将加快项目实施,尽快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2)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经费,该项目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人员存在变动,无法预估精确人数。下一步将尽量准确预估人数,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

   (3)

抚恤优待金定期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该项目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人员存在变动,无法预估精确人数。下一步将尽量准确预估人数,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

   (4)重庆璧山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程,该项目执行率不高,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项目本年度实施进度不高,待下一步本部门将加快项目实施,尽快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5。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65140。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xls
附件1: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重点项目绩效自评.xlsx
附件3:一般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5: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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