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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医疗卫生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负责统筹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资源配置、绩效考核评价事务性工作;按规定具体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智慧医院建设、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和网络完全维护等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统筹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职业卫生、放射诊疗等协调发展,促进“医防融合”发展;协助主管部门统筹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核算、药品器械采购等事务性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于2020年4月经批准设立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立编制10人,2021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9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无内设科室,岗位设置有财务、医政医管、职业卫生、医养结合、信息管理员等岗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系独立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55.12万元,支出总计855.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88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是2020年4月成立并于7月正式运营的新单位、2020年决算仅反映6个月的经济运行状况,二是2021年职工增加1名、新进人员转正工资调整及目标绩效考核调标,三是年中追加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资金及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四是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支付“三通”上挂下派和医通精准帮扶补助经费。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70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88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2021年职工增加1名、新进人员转正工资调整及“三通”上挂下派和医通精准帮扶工作的全面开展。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62万元,占53.1%;其他收入330.50万元,占46.9%。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15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6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2.49万元,增长866.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2020年4月成立并于7月正式运营的新单位,2020年决算仅反映6个月的经济运行状况,2021年职工增加1名、新进人员转正工资调整及“三通”上挂下派和医通精准帮扶工作的全面开展。其中:基本支出200.48万元,占35.8%;项目支出360.00万元,占64.2%。此外,结余分配294.64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三通”上挂下派和医通精准帮扶补助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4.6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7.38万元,增长153.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2020年4月成立并于7月正式运营的新单位,2020年决算仅反映6个月的经济运行状况,2021年职工增加1名、新进人员转正工资调整及“三通”上挂下派和医通精准帮扶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38万元,增长80.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资金及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18万元,增长117.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资金及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7.38万元,增长816.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支付“三通”上挂下派和医通精准帮扶补助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18万元,增长204.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支付“三通”上挂下派和医通精准帮扶补助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支付“三通”上挂下派和医通精准帮扶补助经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63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加1名职工。

(2)卫生健康支出500.67万元,占9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1.54万元,增长235.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职工增加1名;二是新进人员转正工资调整;三是使用年中追加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资金及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四是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支付“三通”上挂下派和医通精准帮扶补助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11.32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职工增加1名;二是新进人员转正工资调整;三是年终目标考核绩效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49万元,增长267.6%,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是2020年4月成立并于7月正式运营的新单位、2020年决算仅反映6个月的经济运行状况,二是2021年职工增加1名,三是新进人员转正工资调整,四是年终目标考核绩效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6.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2万元,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2020年4月成立并于7月正式运营的新单位,2020年决算仅反映6个月的经济运行状况,2021年职工增加及“三通”上挂下派和医通精准帮扶工作的全面开展。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我单位减少非必要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88.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4月成立并于7月正式运营的新单位,2020年决算仅反映6个月的经济运行状况,2021年因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接待上级及其他部门的指导、检查工作餐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计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支出为0.00万元,本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和其他部门对我单位指导、调研和检查工作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我单位减少非必要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88.9%,主要原因我单位是2020年4月成立并于7月正式运营的新单位,2020年决算仅反映6个月的经济运行状况,2021年因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接待上级及其他部分的指导、检查工作餐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批次,4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2.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举办会议,无会议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2020年4月成立并于7月正式运营的新单位,2020年决算仅反映6个月的经济运行状况,2021年参加卫健委组织的书记培训班及医防融合培训会使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10.0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附:璧山区医疗卫生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璧山区医疗卫生事务中心2021年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附:璧山区医疗卫生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适中,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适中,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1年度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故没有需要公开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522930


附件下载:

附件4:璧山区医疗卫生事务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1:璧山区医疗卫生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璧山区医疗卫生事务中心2021年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璧山区医疗卫生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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