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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成立于1985年,医院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新生街82号,现已发展成为具有中医药特色,集医、教、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市级“绿色救助医院”、市级“空中救援会员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爱婴医院”、“抗震救灾先进单位”、“职业病健康体检中心”“美沙酮维持治疗中心”,是全区中医药业务指导中心。

  (一)职能职责

1.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美容等医疗卫生服务。

2.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区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

3.确保全区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

4.管理医院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并实行零差率。

5.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6.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7.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8.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9.参与政府购买公共卫生、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及区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现有在职职工470人,退休职工37人,其中在职在编职工158人,具高中级职称90人(其中高级职称30人,中级职称59人),硕士研究生18人。设11个住院病区,编制床位299张,开放床位522张;设置20多个专科,其中肿瘤科、针灸理疗科、肾病专科、骨伤科为重点专科,肿瘤科为国家级“中医特色专科”。

(三)单位构成

我院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是纳入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属医疗卫生中医疗机构综合性区县级中医医院。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9,278.45万元,支出总计19,278.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88.84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9.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346.95万元,事业收入减少91.36万元所致。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9,27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88.84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9.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346.95万元,事业收入减少91.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3.97万元,占13.4%;事业收入16,694.48万元,占86.6%。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9,27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88.84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本年事业支出减少10,18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9.61万元,占86.9%;项目支出2,528.85万元,占13.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83.9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097.48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区级事业单位2019年度记三等功和嘉奖人员一次性奖金3.90万元,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市级补助资金中医药科研资金5.00万元,安排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本息1616.15万元,安排归还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费259.25万元,安排中医院改造工程进度款166.351509万元,安排2021年7-12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97.9225万元,安排免费核酸检测需费用310.9815万元,安排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经费19.50万元,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46.75万元,安排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55.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72.00万元增加2511.98万元,增长3488.86%。主要原因是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区级事业单位2019年度记三等功和嘉奖人员一次性奖金3.90万元,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市级补助资金中医药科研资金5.00万元,安排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本息1616.15万元,安排归还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费259.25万元,安排中医院改造工程进度款166.351509万元,安排2021年7-12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97.9225万元,安排免费核酸检测需费用310.9815万元,安排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经费19.50万元,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46.75万元,安排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55.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168.16万元增加249.46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区级事业单位2019年度记三等功和嘉奖人员一次性奖金3.90万元,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市级补助资金中医药科研资金5.00万元,安排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本息1616.15万元,安排归还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费259.25万元,安排中医院改造工程进度款166.351509万元,安排2021年7-12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97.9225万元,安排免费核酸检测需费用310.9815万元,安排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经费19.50万元,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46.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2.49万元,增长4285.3%。主要原因是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区级事业单位2019年度记三等功和嘉奖人员一次性奖金3.90万元,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市级补助资金中医药科研资金5.00万元,安排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本息1616.15万元,安排归还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费259.25万元,安排中医院改造工程进度款166.351509万元,安排2021年7-12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97.9225万元,安排免费核酸检测需费用310.9815万元,安排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经费19.50万元,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46.75万元,安排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55.1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168.16万元增加249.46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区级事业单位2019年度记三等功和嘉奖人员一次性奖金3.90万元,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市级补助资金中医药科研资金5.00万元,安排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本息1616.15万元,安排归还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费259.25万元,安排中医院改造工程进度款166.351509万元,安排2021年7-12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97.9225万元,安排免费核酸检测需费用310.9815万元,安排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经费19.50万元,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46.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2.49万元,增长4285.3%。主要原因是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区级事业单位2019年度记三等功和嘉奖人员一次性奖金3.90万元,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市级补助资金中医药科研资金5.00万元,安排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本息1616.15万元,安排归还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费259.25万元,安排中医院改造工程进度款166.351509万元,安排2021年7-12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97.9225万元,安排免费核酸检测需费用310.9815万元,安排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经费19.50万元,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46.75万元,安排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55.1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13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16.87万元,减少23.43%,主要原因是安排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55.1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87.05万元,占2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1.92万元,增长783.5%,主要原因是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市级补助资金中医药科研资金5.00万元,安排2021年7-12月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经费97.9225万元,安排免费核酸检测需费用256.9815万元,安排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设备购置经费19.50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230.00万元,占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安排节能环保支出230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1,645.44万元,占6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5.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安排中医院偿还到期债务所需本金利息1,645.44万元。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66.35万元,占6.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安排中医院改造工程进度款166.3515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13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安排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55.13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健康休养。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6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46.95万元,下降98.4%,主要原因是安排中医院改造工程进度款166.351509万元。本年支出16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46.95万元,下降98.4%,主要原因是安排中医院改造工程进度款166.351509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00万元,年初预算数15.00万元,上年支出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预算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无用于因公出国境事由。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连续两年都无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救护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连续两年都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事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连续两年都无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属于差额预算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5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4.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236.50万元用于临床医疗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2528.8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如有)开展绩效评价1项,涉及资金3.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1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附件2、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1年无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10685


附件下载:

区中医院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
附件2:项目绩效自评表.doc
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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