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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公共卫生服务:坚持以预防为主,重点预防控制危害农村(社区)居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农村(社区)卫生诊断、疫情报告和监测,及时处理农村(社区)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时提供农村(社区)妇女、儿童、老年保健,加强健康档案管理;定期实施免疫接种;开展医学康复、家庭康复训练指导、精神卫生、基本职业卫生、保健咨询等服务;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开展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进行爱国卫生指导,建立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2.基本医疗服务: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中医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务;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综合管理服务:协助街道办事处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相应的医疗服务和补偿结算等工作;受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院开设临床科室有基本医疗服务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康复科、中医科等;辅助检查科室:放射、检验、B超、彩超、心电图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室: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和计划免疫等。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0人。现有在职48人,退休3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800.86万元,支出总计2800.8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74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0.67万元,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 55.36万元,其他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47.0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了278.00万元,支出总计增加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299.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154.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6.89万元,结余分配增加63.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334.31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24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2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0.67万元,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55.36万元,其他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47.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8.58万元,占47.6%;事业收入458.21万元,占20.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716.66万元,占31.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57.41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11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0.18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长299.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长154.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长36.89万元,结余分配增长6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5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458.21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31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以及业务量增加,药品耗材款支出增加,所以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25.9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7.32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78.00万元,资金用途是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8.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67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业务收入增加,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变更等原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26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业务收入增加,相应的药品耗材费也增加,人员岗位的变动,工资、社保以及办公用品的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57.41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64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54.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260.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9.57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2.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10.25住房保障支出36.9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31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以及业务量增加,药品耗材款支出增加,所以结余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3.86万元,占2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56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机关职业年金增加78.13万元,其他事业单位养老支付增加51.4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045.00万元,占7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01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卫支出增加380.0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74.02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年初和年末没有变动;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2.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2.17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92.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09.36。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1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47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1.61万元,资本性支出增加61.08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7万元,下降65.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要求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7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2021年救护车参与疫情防控及院前急救工作,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事由。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连续两年都无因公出国费用;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连续两年无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3万元,主要用于救护车燃油费和车辆维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7万元,下降65.4%,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6万元,增长78.4%,主要原因是2021年救护车参与院前急救和疫情防控,使用频率增加,导致维护费和燃油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因公事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未有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连续两年无会议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的岗前培训以及继续教育的人次减少,所以培训费下降。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笔记本电脑,用于核酸采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475.86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绩效目标明确,产出效果明显,社会公众和职工满意度高,自评结果均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卫生院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见附件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卫生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1)存在的问题:预算细化程度不够,造成了预算数与执行数的差异;项目资金预算不足,无法解决设备简陋的问题,制约了医院的发展。

(2)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监控,提高量化指标准确性,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执行力度,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精度,统一协调,统一管理。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度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12456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卫生院决算公开2021年.xls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卫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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