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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紧急救护和危重患者转诊服务等医疗服务。

2.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是坚持预防为主,重点预防控制危害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地方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妇幼保健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慢性病管理服务;开展监测工作和疫情报告;及时处理和报告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计划生育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综合管理服务:主要是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协助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和技术指导;做好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普及新冠疫情预防教育和其他常见病的健康知识教育,进行爱国卫生指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科、护理部、口腔科、中医科及B超、心电图、放射、检验等科室,共计80张床位。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中心卫生院为卫健委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财政补助差额预算管理单位。经编委核定的人员编制数为70人,领导职数为4人;现有正式职工66人,退休职工56人,经批准聘用的临时工2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592.87万元,支出总计3,592.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44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上年减少81.53万元,事业收入比上年减少273.33万元,其他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98.18万元。支出总计增加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比去年减少13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30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41.3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49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68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的减少,2021年由于疫情的影响,以及创建一级甲等医院时规范行业行为,事业收入减少较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3.04万元,占46.1%;事业收入1,508.07万元,占43.1%;其他收入374.52万元,占10.7%。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97.24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59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97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时要求本年创建一级甲等医院,需要根据创建标准添置办公、医疗设备,房屋维修,科室规范化要求装修等支出较多;其中:基本支出3,592.87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13.0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1.53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进出变动追加、追减相应的人员经费;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1.68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费的新增、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经费等,资金用途是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53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缴费减少的支出、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减少支出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05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变动、绩效工资调整及人员新增后增加相应的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53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缴费减少的支出、补缴三项津补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减少支出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05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相应的人员经费;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等 。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3.03万元,占2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65万元,增长8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绩效工资调整、人员晋升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相应人员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079.35万元,占6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39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后,卫生健康支出相应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00.65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补缴三项津补贴的住房公积金,人员新增后住房保障支出总计无相应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3.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6.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49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6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5.01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耗材的购置和维修减少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2万元,下降87.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公务用车,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为0.0万元,2021年因创建等级医院,按规定标准支出了对专家组的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且为响应疫情防控,今年无因公出国的计划而实际也没有因公出国的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无购置公务车的计划而实际也未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近两年未购买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2021年因创建等级医院而多次来院专家组成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2万元,下降87.4%,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接待范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8万元,增长100%,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为0.0万元,2021年因创建等级医院,按规定标准支出了对专家组的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5.2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我院未举行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6万元,增长1978.9%,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进行等级医院创建,对院内职工进行了相关创建标准及创建要求的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等级创建所需医疗、办公设备,以及按等级创建要求,我院无法达成的项目进行服务外包等(如洗涤用品消毒标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696.22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绩效目标明确,产出效果明显,社会公众和职工满意度高,自评结果均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见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1)存在的问题:预算细化程度不够,造成了预算数与执行数的差异;项目资金预算不足,无法解决设备简陋的问题,制约了医院的发展;

(2)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监控,提高量化指标准确性,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执行力度,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精度,统一协调,统一管理。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度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70034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中心卫生院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1:2021来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来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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