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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具体职责任务。

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紧急救护和危重患者转诊服务等医疗服务。

2.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是坚持预防为主,重点预防控制危害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地方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妇幼保健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慢性病管理服务;开展监测工作和疫情报告;及时处理和报告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计划生育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综合管理服务:主要是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协助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和技术指导;做好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普及新冠疫情预防教育和其他常见病的健康知识教育,进行爱国卫生指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科、护理部、口腔科、中医科及B超、心电图、放射、检验等科室,编制床位共计35张。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中心卫生院为卫生健康委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财政补助差额预算管理单位。经编委核定的人员编制数为58人,领导职数为4人;现有正式职工54人,退休职工37人,经批准聘用的临时工1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868.06万元,支出总计1,868.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92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费的新增、调整增加公用经费、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经费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80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67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辖区内慢性病患者就诊意识提高,慢病就诊人次增加;随着新冠疫情控制,门诊患者就诊人次较疫情时有所增加,总体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7.92万元,占68.6%;事业收入263.71万元,占14.6%;其他收入303.35万元,占16.8%。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3.0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81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0.22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缴费的新增支出、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增加支出经费等。其中:基本支出1,817.13万元,占100%;此外,结余分配50.92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缴费的新增支出、补缴住房公积金支出、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增加支出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01.0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3.15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费的新增、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经费等,资金用途是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89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缴费的新增、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增加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71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变动、绩效工资调整及人员新增后增加相应的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3.08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22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缴费的新增支出、补缴住房公积金支出、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增加支出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79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相应的人员经费;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等 。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缴费的新增支出、补缴住房公积金支出、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增加支出经费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2.37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76万元,增长14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绩效工资调整、人员晋升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相应人员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002.04万元,占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03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后,卫生健康支出相应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76.58万元,占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追减支出后与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1.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51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6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0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新购置的办公设备、维修费、印刷较前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9万元,下降82.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8万元,增长297.7%,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需求,救护车转运隔离人员次数较前明显增加,接诊患者较前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无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且为响应疫情防控,今年无因公出国的计划而实际也没有因公出国的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无购置公务车的计划而实际也未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近两年未购买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1万元,主要用于救护车的常规维护费、保险费、维修费,医疗急救和转运、重要活动医疗保障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9万元,下降65.8%,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度因接种新冠疫苗救护车医疗保障而减少出勤次数且严格执行公车公用的规定,使公车的运行费用、维护费用等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8万元,增长297.7%,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需求,救护车转运隔离人员次数较前明显增加,接诊患者较前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范围,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我院未举行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职工岗前培训、学习教育费减少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药品及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村医补助及村卫生室管理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5.40万元;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适度偏慢,绩效目标完成度适中,项目整体绩效适中,资金使用效益较好等。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自评报告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1.预算细化程度不够,造成了预算数与执行数的差异;

2.项目资金预算不足,无法解决设备简陋的问题,制约了医院的发展;

3.预算执行完成后的绩效管理还有待完善和加强。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更进一步做到做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和加强绩效评价工作,更好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1年未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560140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1: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2021年重庆市璧山区正兴中心卫生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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