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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宗旨:为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及保健服务。

2.具体职责任务:

(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等服务。

(2)公共卫生服务。坚持以预防为主,重点预防控制危害农村(社区)居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农村(社区)卫生诊断、疫情报告和监测,及时处理农村(社区)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时提供农村(社区)妇女、儿童、老年保健,加强健康档案管理;定期实施免疫接种;开展医学康复、家庭康复训练指导、精神卫生、基本职业卫生、保健咨询等服务;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开展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进行爱国卫生指导,建立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3)综合管理服务。主要是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协助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和技术指导;做好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普及健康教育知识,进行爱国卫生指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房屋面积约1433平方米,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中医科、骨伤科、牙科及B超心电图、放射、检验等科室,共计24张床位。我院的医疗设备齐全,拥有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数字化诊断摄影系统 DR、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11联尿机等先进设备。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院核定的人员编制数为22人,领导职数为3人。现有职工20余人,在编人员21人,经批准聘用的临时工7人,退休职工1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00.09万元,支出总计1200.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各增加251.34万元、增长26.526.49%,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2021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医疗机构门诊人次有所增加,医疗收入增加;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日常公用经费增加,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缴费的增加支出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25万元,增加17.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随着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门诊患者就诊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加,总体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14万元,占42.9%;事业收入250.32万元,占22.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388.54万元,占34.8%。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82.0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20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99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日常公用经费增加,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缴费的增加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1200.0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应付账款,药品款和材料款等,故本年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9.1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共增加79.30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进出变动追加、追减相应的人员经费;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79万元,增长20.89%。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费的新增、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经费等,资金用途是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30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变动增加支出经费,资金用途是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79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变动、绩效工资调整增加相应的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30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日常公用经费增加,绩效工资调整及调整后社保缴费的增加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79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变动追加相应的人员经费;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等 。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应付账款,药品款和材料款等,故本年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9.16万元,占2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60万元,增长84.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绩效工资调整、人员晋升工资社保变动,追加相应人员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29.84万元,占6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9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0.14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补缴在2021年末。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9.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26万元,增加29.8%,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人,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4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耗材的购置和维修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1万元,减少14.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要求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长25.79万元,增长4298.3%,主要原因是新购一辆救护车,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核酸采样标本转运次数大量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无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且为响应疫情防控,今年无因公出国的计划而实际也没有因公出国的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21.9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度新购一辆救护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超预算购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90万元,增长100.00%;与上年决算数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我院无购置公务车的计划而2021年新购一辆救护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9万元,主要用于救护车的常规维护费、保险费、维修费,医疗急救和转运、重要活动医疗保障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度严格执行公车公用的规定,使公车的运行费用、维护费用等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9万元,增长648.3%,主要原因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核酸采样标本转运次数大量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范围,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21.90万元,车均维护费4.4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我院未举行会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会议费预算而实际也未开支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三通”建设后,考虑单位发展,安排单位职工外出培训增多、学习教育费增加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车辆主要用于患者的医疗救护和紧急转运、重要活动医疗保障。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2项,涉及资金1200.09万元;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适度偏慢,绩效目标完成度适中,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适中,资金使用效益适中。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2021年度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卫生院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卫生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1)是管理不够规范;

(2)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上级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还存在差距;

(3)是少数指标落实不到位,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没有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 41622629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卫生院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卫生院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卫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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