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预防为主,控制常见地方病、传染病等重大疾病;开展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及时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实施初级卫生保健、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业务等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任务包括:
(1)、基本医疗服务
主要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等服务。
(2)、公共卫生服务
主要是坚持预防为主,重点预防控制危害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地方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妇幼保健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慢性病管理服务,开展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及时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计划生育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综合管理服务
主要是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协助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和技术指导;做好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普及健康教育知识,进行爱国卫生指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中医科及B超、心电图、放射、检验等科室,共计10张床位。
(三)单位构成
我院为卫健委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性质现为财政全额拨款。我院核定的人员编制数为23人,领导职数为3人。现有职工22人,退休职工10人,经批准聘用的临时工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292.60万元,支出总计1292.60万元、收支结余63.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1251.62万元减少38.98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74.94万元,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99.40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96.39万元。支出总计增加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60.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31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07万元,结余分配减少354.12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292.60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1,021.86万元增加270.74万元,增长26.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收入明显增加,受疫情影响病人防病意识增强,医疗机构门诊业务收入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7.96万元,较去年增长占16.19%;事业收入503.1万元,较去年增长占24.62%;其他收入251.53万元,较去年增长占62.13%,基本公共卫生收入增长明显。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228.64万元,较2020年833.53万元增长395.11万元,增长47.4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用支出增加,以2019年及2020年结余分配部分预发致人员支出增加为主,其中:人员支出586.91万元,增长105.70%;公用支出641.73万元,增长17.0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00万元,2021年收支结余6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88.33万元减少124.37万元,减少66.04%,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支出增幅过大,医疗收入增幅不及预期的原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7.96万元。与2020年46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94万元,增长16.1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7.96万元,较上年463.02万元增加74.94万元,增长16.1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增加。。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96万元,较上年数692.77万元减少154.81万元,下降22.35%。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明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02万元,增长19.0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费用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结余为-229.76万元,加上2019年年初结转结余229.76万元后,2020年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原因,与上年支持相比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9.91万元,占20.40%,较年初预算数58.21万元增加51.70万元,增长88.82%,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35.32万元,288.5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16.38万元,增长76.19%。
(2)卫生健康支出395.48万元,占73.51%,较年初预算数361.17万元增加34.31万元,增长9.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2.57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32.56万元增加0.01万元,增长0.01%,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人员无变动,住房保障比例无变化,住房保障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96万元,较上年数692.77万元减少154.81万元,下降22.35%。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30.0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51.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08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7.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7.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99万元,增长86.8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准备期职业年金缴费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5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81万元,减少68.97%,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专业材料费344.0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经费为6.50万元,为因购置救护车追加25万元为31.5万,实际支出共计27.11万元,主要支出为购置救护车一辆23.84万元,日常使用维护3.27万元,汽车运维费较上年有增长,同年初预算下降34.60%,主要原因是新车购置和维护成本增加,疫情影响导致闭环转动、核酸送检、区内出车较前明显增多,加大的费用。在今后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无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23.8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救护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购置公务车时控制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84万元,增长100.00%,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增长,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未购置公务用车,2021新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7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购置保险及日常维修维护、过桥过路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5.00万元减少1.73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新车的维护费用较低,较去年增加2.82万元,增长626.67%,主要原因是今年新购救护车较前运行成本高,疫情影响使用频次较上年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范围,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23.84万元,车均维护费3.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广普镇卫生院设备采购、村卫生室及村医补助、药品及耗材采购三个一般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354.77万元;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适度偏慢,绩效目标完成度适中,项目整体绩效水适中,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详见《广普镇卫生院2021年度整体项目绩效自评表》
《广普镇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项目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2021年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卫生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这次的绩效自评结果看,我院项目实施情况整体良好,各科室工作积极主动,使资金发挥了其应有的经济及社会效益,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
1.预算细化程度不够,造成了预算数与执行数的差异;
2.项目资金预算不足,无法解决设备简陋的问题,制约了医院的发展;
3.预算执行完成后的绩效管理还有待完善和加强。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更进一步做到做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和加强绩效评价工作,更好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1年未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6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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