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重庆市璧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机关、系统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区医疗机构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
11.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承担重庆市璧山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对重庆市璧山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进行业务指导。
14.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和璧山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本单位机构设置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教科、规划发展与信息科、财务审计科、医政医管科(卫生应急办公室)、中医科、妇幼健康科、公共卫生科、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科、行政审批科、法规与监督科、人口老龄与家庭发展科。
委机关行政编制26名。实有人员30人,含党委书记、主任1名;党委委员、副主任3名;调研员5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未定级1名。机关工勤人员3名。纪检组人员4名,离休干部3名,退休人员30名。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一个预算单位,无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下设机构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卫生事务中心、重庆市璧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重庆市璧山区妇幼保健院、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15个镇街(中心)卫生院等22个事业单位由区卫生健康委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330.09万元,支出总计15330.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49.80万元、下降15.21%,主要原因是2020年安排基层卫生机构在职职工考核绩效增资部分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提标部分经费300.00万左右、2021年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病情有所控制,疫情防控中央补助专项资金补助下降(因2020年突发疫情重点项目建设等已基本拨款到位,其中发热门诊建设1500.00万左右、耗材人员经费等600.00万左右)。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1533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49.80万元、下降15.21%,主要原因是减少安排基层卫生机构在职职工考核绩效增资部分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提标部分经费及2021年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病情有所控制,疫情防控中央补助专项资金补助下降。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624.80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0万元。
3.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1533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3.32万元,下降10.37%,主要原因是减少安排基层卫生机构在职职工考核绩效增资部分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提标部分经费300.00万左右,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疫情防控中央补助专项资金和基层卫生院疫情防控设备购置及发热门诊建设1500.00万左右。其中:基本支出 1078.28万元,占7.03%;项目支出14251.81万元,占92.97%。
4.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5.2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减少存量资金的积压,对各项专项及时完成拨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624.8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86.24万元、下降9.78%,支出合计15330.0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减少1773.32万元、下降10.37%。主要原因是2020年安排基层卫生机构在职职工考核绩效增资部分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提标部分经费300.00万左右、2021年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病情有所控制,疫情防控中央补助专项资金补助下降(因2020年突发疫情重点项目建设等已基本拨款到位,其中发热门诊建设1500.00万左右、耗材人员经费等600.00万左右)。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1.81万元,增长21.4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镇街卫生院设备采购和房屋维修补助资金931.00万元左右,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及公卫区级配套经费300.00万元左右,追加区无证无档案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360.00万元,追加2020年目标绩效、健康休养费不足部分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往年度年金做实部分等160.00万元左右、增加奖特扶中央及市级专项经费和农村卫生改厕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300.00万元,下降100.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462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6.24万元,下降8.08%;主要原因是减少安排基层卫生机构在职职工考核绩效增资部分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提标部分经费及2021年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病情有所控制,疫情防控中央补助专项资金补助减少。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6.52万元,增长15.9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镇街卫生院设备采购和房屋维修、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及公卫区级配套经费、追加区无证无档案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增加奖特扶中央及市级专项经费和农村卫生改厕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预算2711.81万元。年初及年末决算均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2.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3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3.32万元,下降8.76%,主要原因是减少安排基层卫生机构在职职工考核绩效增资部分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提标部分经费300.00万左右,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疫情防控中央补助专项资金和基层卫生院疫情防控设备购置及发热门诊建设1500.00万左右。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1.81万元,增长21.4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镇街卫生院设备采购和房屋维修、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及公卫区级配套经费、追加区无证无档案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增加奖特扶中央及市级专项经费和农村卫生改厕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预算2711.81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5.2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完成项目拨付。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5.24万元,占1.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36万元,下降23.95%,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层卫生机构在职职工考核绩效增资部分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提标部分经费安排在本科目中。
(2)、卫生健康支出14797.29万元,占96.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8.86万元,增长23.0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123.39万元,占0.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卫生改厕项目补助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95.41万元,占0.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59万元,下降52.3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较大。
(5)、住房保障支出58.76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0万元,增长8.70%,主要原因是增加三项改革性津补贴公积金补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25万元,下降10.58%,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追加基层卫生机构在职职工考核绩效增资部分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部分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1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8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职工增加,公用经费就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通讯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补助等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共计7.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支出减少3.30万元,下降3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决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7.24%,主要原因是疫情工作持续,到各乡镇工作检查车辆运维费增加和工作检查等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学习培训。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年初未安排公务车购置。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年初未安排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村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从严控制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7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是工作检查等必要支出使用,并严格管理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2.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0万元,下降55.00%,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0.20%,主要原因是年终工作检查及疫情等工作调研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4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4.2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无会议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会议费科目列支到培训费科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3万元,增长338.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医疗卫生系统区内中青年班和市外卫生系统书记、院长干部培训。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3万元,下降25.30%,主要原因是2021年疫情影响外出培训班减少1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8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职工增加,公用经费就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通讯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补助等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万元,下降0.62%,主要原因是节省了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耗材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1年度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本部门对5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0项,涉及资金14251.8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群众满意度高,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和附件3。
2.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2。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在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负责绩效的经办人、负责人缺乏专业理论知识,在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还有很多不适应之处,如存在填报绩效目标不恰当,工作方法不适用,工作程序模糊,业务缺乏经验等问题。
下一步改进:加强专业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学习和培训计划,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以此提高机关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未聘请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本次将对年末20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公开,绩效自评详见附件3.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1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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