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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水资源站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水资源利用、节约、保护与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水资源论证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流域区域水资源取用水总量控制和取水量分配的辅助工作。

2.承担指导全区做好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3.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编制和实施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规划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全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事务性工作,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工作。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水资源站为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编制人数7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职人数7人,退休人数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80.54万元,支出总计180.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1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及整改提升和璧南河大旺桥至观音堂闸坝段水库群补水调度运行方案报告等项目。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8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3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及整改提升和璧南河大旺桥至观音堂闸坝段水库群补水调度运行方案报告等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5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8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1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及整改提升和璧南河大旺桥至观音堂闸坝段水库群补水调度运行方案报告等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57.78万元,占87.4%;项目支出22.77万元,占12.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0.5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51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及整改提升和璧南河大旺桥至观音堂闸坝段水库群补水调度运行方案报告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3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及整改提升和璧南河大旺桥至观音堂闸坝段水库群补水调度运行方案报告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81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地下水管理项目未实施,生态流量监测项目虽实施但未支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1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及整改提升和璧南河大旺桥至观音堂闸坝段水库群补水调度运行方案报告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81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地下水管理项目未实施,生态流量监测项目虽实施但未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是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64万元,占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现有人员岗位工资变动导致工资绩效、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相应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6.67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现有人员岗位工资变动导致卫生健康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2.29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现有人员岗位工资变动导致工资绩效、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相应增加。

  (4)农林水支出147.80万元,占8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09万元,下降31.22%,主要原因是地下水管理项目未实施,生态流量监测项目虽实施但未支付。

  (5)住房保障支出10.14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现有人员岗位工资变动导致住房保障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05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现有人员岗位工资变动导致工资绩效、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应休未休假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人员经费等。公用经费2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现有人员岗位工资变动导致工资绩效、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值班伙食补助费、补充工会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租赁费、维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1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京市鼓楼区调研组来我区调研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公务车维护。

   公务接待费0.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水生态文明建设调研、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调研以及各类现场检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1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京市鼓楼区调研组来我区调研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7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0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未召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及执法培训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22.7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2)部门无重点项目。

   (3)部门一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总体评价情况看,我单位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效益好,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完成情况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1年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526695。

附件下载:

附件1水资源站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水资源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4重庆市璧山区水资源站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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