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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区委编委日常工作,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主要职能是在区委和区委编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督查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设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主要包括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21.70万元,支出总计321.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12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各1人、职业年金做实及目标绩效调标。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2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82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各1人、职业年金做实及目标绩效调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4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22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2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33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各1人、职业年金做实及目标绩效调标。其中:基本支出292.49万元,占90.9%;项目支出29.21万元,占9.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强支付管理,严格执行直接支付,避免现金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1.7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1.12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各1人、职业年金做实及目标绩效调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82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各1人、职业年金做实及目标绩效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48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各1人、职业年金做实及目标绩效调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2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33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各1人、职业年金做实及目标绩效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0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各1人、职业年金做实及目标绩效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强支付管理,严格执行直接支付,避免现金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29万元,占7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7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各1人、职业年金做实及目标绩效调整。

(2)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30万元,占1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1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各1人、职业年金做实。 

(3)卫生健康支出11.64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保险未征收。 

(4) 住房保障支出19.47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1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08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各1人、职业年金做实及目标绩效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社保、医保、公积金、奖励金。公用经费57.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各1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96.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减少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0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减少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和周边区县单位。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96.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减少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0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减少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8.5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正常培训支出差异。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各1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部门整体和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29.2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璧山区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继续深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传统预算管理中引入预算绩效管理,从资金投入管理转向项目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全过程绩效管理。认真学习绩效管理政策要求,力求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5638。

附件1. 璧山区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  璧山区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 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公开表

附件下载:

附件1:区委编办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区委编办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区委编办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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