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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是主管全区林业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含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的林政资源科副科长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2021年年末在编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16人,临聘人员1人。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牵头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还林。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区级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8.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办法,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区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林业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及其生态保护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内设科室4个:办公室、生态修复科、林政资源科(行政审批科、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管理办公室)、防火安全科。下属单位5个:区东风林场、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站、区林业科技推广站、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属单位均属独立核算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林业局属纳入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部门决算内容不包含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116.30万元,支出总计5,116.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7.82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减少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11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3.60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新增缙云山生态环山道路(一期)土地调整及拆迁补偿、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等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6.30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11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7.82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减少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30.00万元,占8.4%;项目支出4,686.30万元,占91.6%,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实行“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16.3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47.82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0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73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新增缙云山生态环山道路(一期)土地调整及拆迁补偿、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7.22万元,增长31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增缙云山生态环山道路(一期)土地调整及拆迁补偿、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等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4.68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减少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7.22万元,增长31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增缙云山生态环山道路(一期)土地调整及拆迁补偿、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等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实行“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4.64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04万元,增长99.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造成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提高,二是补缴准备期职业年金29.94万元,三是年中追加退休职工陈彰全抚恤金支出19.9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0.22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下半年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未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67.00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退耕还林作业设计等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4,873.98万元,占9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49.59万元,增长333.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增缙云山生态环山道路(一期)土地调整及拆迁补偿、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等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21.85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年中工资调标后公积金补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57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补缴准备期职业年金、人员调资、补缴住房公积金、追加退休职工死亡抚恤等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7.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2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13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不同,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项目为办公楼维修、线路改造、加装电梯和新建防火通道项目。本年支出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13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项目安排不同,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项目为办公楼维修、线路改造、加装电梯和新建防火通道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8万元,下降5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增多,接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3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林政执法、林业工作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4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6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4.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等工作,接受上级林业部门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4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7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增多,接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52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6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参加市级组织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2万元,下降9.5%,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预算执行,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2015年丰富城市绿化植物品种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主要用于重庆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设计调查和总体规划编制、重庆市璧山区国土绿化提升行动2019年实施方案编制和作业设计技术服务、重庆市璧山区国土绿化提升行动2019年营造林项目区级检查验收服务、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分述报告及矢量数据库编制服务、璧山区古树名木复壮等林业技术服务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林业局对部门整体和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4686.3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2)部门无重点项目。

(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1年我局完成了部门整体和2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等级均为优。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公开及时,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为改善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提高森林质量、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维持生物多样性、确保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2327 。


附件下载: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4: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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