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口岸物流以及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牵头推进总部经济。牵头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指导本区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
3.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总部贸易、转口贸易发展。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推动全区服务贸易工作,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负责对外援助业务。负责商贸出国(境)团组织的有关管理工作。
4.统筹管理区级商贸领域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商贸领域重大项目推进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本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布局。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发展。
6.牵头统筹口岸物流工作。统筹推进重大物流项目招商引资,培育国内物流市场主体和物流服务品牌。统筹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口岸和物流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口岸和物流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全区口岸和物流相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工作。
7.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开展商贸领域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8.负责推进本区商贸服务业发展,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推进本区商贸领域品牌建设。
9.负责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负责商贸行业发展,促进商贸企业发展。负责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
10.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推广应用。
11.负责本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2.负责全区及外地来璧举办的大型商贸展会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牵头对接市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璧山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区商务委做好口岸物流相关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区商务委负责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做好口岸物流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的平衡衔接。区交通局负责综合平衡交通运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协调管理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多种运输行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农业物流发展工作。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工业物流发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委员会是主管全区商贸流通、外经外贸等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市场运行科、电商产业科、特殊商品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监督科)、发展规划科、外经外贸科7个科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实有人员23名。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委员会无下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一个预算单位,无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286.66万元,支出总计4286.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42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少了参加展会等项目,相减少收入支出范围。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06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38万元,下降5.97%,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少了参加展会等项目,相应减少收入范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4.02万元,占88.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4.07万元,占11.17%。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18.5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28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12万元,上升1.78%,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重要商品保供和电子商务等项目增加,相应增加支出范围。其中:基本支出1040.83万元,占24.28%;项目支出3245.83万元,占75.7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8.54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未支付的项目经费财政全部收回。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286.66万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86.6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93.42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少了参加展会等项目,相应减少收入支出范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1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2.46万元,下降16.46%。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少了参加展会等项目,相应减少收入范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66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41.6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8.57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12万元,上升1.78%。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重要商品保供和电子商务等项目增加,相应增加支出范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15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8.5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支付的项目经费财政全部收回。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7.63万元,占27.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24万元,上升19.8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4.88万元,占9.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93万元,增长73.81%,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补助、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84.92万元,占8.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94万元,上升442.2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等项目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454.07万元,占10.5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08万元,下降30.9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项目资金。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21.48万元,占42.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52万元,下降15.1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项目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43.69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5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0.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5.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36万元,上升54.52%,较年初预算704.25万元,增加181.05万元,增长25.7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调资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5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5万元,上升11.58%,较年初预算164.42万元,减少8.90万元,下降5.4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5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07万元,上升454.0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年中安排项目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45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07万元,上升454.0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年中安排项目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7万元,下降84.8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47万元,下降75.87%,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因为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8万元,下降75.60%,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8万元,下降60.64%,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公务用车辆。
公务接待费2.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商务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9万元,下降87.5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8万元,下降80.26%,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少了招商引资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22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4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64.41万元,减少8.89万元,下降5.40%,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5万元,上升11.58%,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检查力度,保证重要商品供应;二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较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会议改为网上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16.61%,较年初预算数1.63万元,增加0.73万元,上升44.78%,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技能大赛、电子商务培训、成品油流通监管培训等项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36%。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5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2项,涉及资金3245.8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的52个项目均能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璧山区商务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投入 |
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1 |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1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确细化情况。(年度计划中的目标可视为绩效目标) |
2 |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
预算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00% |
2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2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 |
小计 |
- |
- |
7 |
- |
7 |
过程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1.5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0.5分,扣完为止。 |
1.5 |
预算调整率 |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1.5 |
预算调整率(调增调减)=(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本年度未进行预算调整,计满分;0-10%(含),计1分;10%—20%(含),计0.5分;大于20%不得分 |
1 | ||
结转结余率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结转结余总额:部门(单位)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1.5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3%得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
1.5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100% |
1.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
1.5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1.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
1.5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1 |
政府采购执行率95%—105%得满分,低于95%或超过105%不得分 |
0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1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0.8 | |
资金使用合规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5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程序;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1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算信息;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算信息;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1 | ||
工程项目管理 |
招投标申报流程和标后管理是否规范 |
3 |
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是否均按照要求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比选程序实施;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是否一致,项目经理与合同指派是否一致,人员变更是否按合同要求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3 | ||
基础信息完善 |
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1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 | ||
资产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1.5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5 | |
资产管理安全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2 |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②资产处置是否规范;③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账实相符;④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1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以抽查方式,发现一处扣0.2分。 |
1 | ||
- |
小计 |
- |
- |
24 |
- |
22.30 |
产出 |
职责履行 |
稳定对外开放产业链供应链情况 |
部门在稳定对外开放产业链供应链方面的工作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在化生产服务保障、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与外贸企业金融纾困和外贸产品出口转内销等方面的整体工作情况。 |
12 |
①解决企业通关便利化、高级认证、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10个;②支持加工贸易企业≥5家;③组织参加市商务委组织出口转内销专场活动外贸企业≥8家;④支持外贸企业金融纾困≥19家。以上四项各占1/4权重分,全部符合得满分,未达到的每偏离10%扣1分(不足10%按照10%计算),扣完为止。 |
12 |
新兴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情况 |
用以反映部门对商务领域招商引资、批零住餐企业升限以及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工作开展情况。 |
9 |
①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数≥10个;②引导入驻城市生活网平台废旧回收点数量≥10个;③筛选培育批零住餐企业数量≥18家。以上三项各占1/3权重分,全部符合得满分,未达到的每偏离10%扣1分(不足10%按照10%计算),扣完为止。 |
9 | ||
电子商务推进工作开展情况 |
用以反映部门在完善电子商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方面的执行情况。 |
12 |
①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培训≥10次;②举办线上商人节活动≥3次;③镇街物流点建成数量≥18个;④公共取送点建成数量≥25个。以上四项各占1/4权重分,全部符合得满分,未达到的每偏离10%扣1分(不足10%按照10%计算),扣完为止。 |
12 | ||
- |
小计 |
- |
- |
33 |
- |
33 |
效益 |
经济效益 |
春季促销与金秋消费季带动经济情况 |
部门在组织开展消费活动方面的工作情况。 |
5 |
①参与活动商家数≥2500家;②消费金额增长≥8000万元。以上两项各占50%权重分。不符一项扣除对应权重分。 |
5 |
稳定汽车消费工作开展情况 |
用以反映部门通过宣传增值税优惠政策、补贴汽车保险等手段对稳定汽车消费的作用 |
5 |
①汽车销售企业优惠政策知晓率=100%;②促进汽车消费金额≥4000万元。以上两项各占50%权重分。不符一项扣除对应权重分。 |
5 | ||
“双晒”活动影响力 |
用以反映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举办的双晒活动对地区消费拉动的情况 |
5 |
①活动观看人次≥1000万人次;②销售金额≥1200万元。以上两项各占50%权重分。不符一项扣除对应权重分 |
5 | ||
社会效益 |
降低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
反映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类主体对中小微企业租户进行租金降低、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民营法人企业补助补贴工作开展情况。 |
8 |
①受益中小微企业租户≥600家;②补助补贴工作完成率=100%;③补助补贴发放达标率=100%。以上三项各占1/3权重分,符合则得对应权重分,不符合则扣除对应权重分。 |
8 | |
协助获得专项贷款支持企业数量 |
用以反映部门协助企业获取专项贷款的工作开展情况。 |
3 |
协助企业获得专项贷款支持≥2家。符合则得满分,每少1家扣1.5分,扣完为止。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市场主体、金融机构等相关人员对区商务委整体工作的满意程度。 |
10 |
①对举办的促销活动的满意度;②对补助补贴工作的满意度。以上两项各占1/2权重分。满意度>=90%得对应权重分;90%≤满意度<80%得3/4对应权重分;80%≤满意度<70%得1/2对应权重分;70%≤满意度<60%得1/4对应权重分,否则不得分。 |
10 | |
|
小计 |
- |
- |
36 |
- |
36 |
合计 |
- |
- |
- |
100 |
- |
98.30 |
璧山区商务委员会一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12312监管平台运行经费 |
自评总分 |
100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璧山区商务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璧山区商务委员会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 |
18 |
17.99 |
10 |
100.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7.99 |
17.99 |
17.99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2021年平台的运行及维修维护费用,保证12312监管平台正常运行 |
2021年合法合规支出12312监管平台运行经费17.99万元,保证平台正常运行。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
|
|
|
| ||
建立“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 |
1 |
1 |
15 |
100% |
15 |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
|
|
|
|
|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1.12 |
2021.12 |
15 |
100% |
15 |
| |||
成本指标 |
建立举报投诉服务体系总成本 |
180000 |
179990.21 |
20 |
100% |
20 |
| |||
|
|
|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违法行为处置率 |
100 |
100 |
15 |
100% |
15 |
| ||
|
|
|
|
|
|
| ||||
构建和谐法治社会 |
12312监管平台运行 |
正常 |
正常 |
10 |
100% |
10 |
| |||
|
|
|
|
|
|
| ||||
生态效益 |
|
|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者满意度 |
=97% |
=97% |
15 |
100% |
15 |
| ||
|
|
|
|
|
|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显黎 电话:023-41421277 18581033096
附件: (1)重庆市璧山区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2)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委员会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