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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2.按规定权限履行区属国有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推进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制度及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区属国有企业的干部管理。

3.负责建立完善全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体系、拟订考核办法等事务性工作。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运行情况及财务情况的管理,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4.按规定权限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对全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5.负责国有企业资产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完善的具体事务工作,落实区属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拟订和实施区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意见。

6.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事务性工作。

7.负责区属国有企业信息化建设、大数据、科技、政府统计。

8.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主体责任。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设内设机构5个:综合科、规划发展科、资产管理科、财务管理科、考核统评科。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6名(干部),控制事业编制10名(干部)。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2021年底有在职职工16名,有1名退休干部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1,889.47万元,支出总计11,889.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0.02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收支的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1,889.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0.02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收支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9.46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1,889.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0.02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收支的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63.71万元,占3.9%;项目支出11,425.76万元,占96.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89.4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80.02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收支12647.59万元,资金用途是用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上缴和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3.08万元,增长302.4%。主要原因是其他节能环保支出871.13万元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6.16万元,增长255.4%。主要原因是安排国资中心归还城投公司费用及安排国资中心街镇水厂过户费、国企监管工作经费、内部审计费用等其他费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1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3.08万元,增长302.4%。主要原因是安排国资中心归还城投公司费用及安排国资中心街镇水厂过户费、国企监管工作经费、内部审计费用等其他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6.16万元,增长255.4%。主要原因是安排国资中心归还城投公司费用及安排国资中心街镇水厂过户费、兑现2020年信访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优秀单位区财政配套经费、安排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27万元,占3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32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职工的工资、社保费、公积金增长和相关补贴的增长及安排国资中心街镇水厂过户费、兑现2020年信访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优秀单位区财政配套经费、安排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33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72万元,增长91.6%,主要原因是职工的工资、社保费、公积金增长和相关补贴的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19.18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比例调整。

(4)节能环保支出871.13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1.1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安排国资中心归还城投公司费用。

(5)住房保障支出31.04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8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职工的工资、社保费、公积金增长和相关补贴的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63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安排国资中心街镇水厂过户费、兑现2020年信访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优秀单位区财政配套经费、安排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9.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8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较多导致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0,39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94.4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支付中铁融资租赁第五年本息6255.34万元及安排国资中心归还区城投公司经费4128.87万元、安排国资系统视频会议分会场设备采购经费10.28万元。本年支出10,39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94.4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支付中铁融资租赁第五年本息6255.34万元及安排国资中心归还区城投公司经费4128.87万元、安排国资系统视频会议分会场设备采购经费10.28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67.04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7.04万元,主要用途用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上缴和拨付。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7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逐年压缩“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9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外出开会学习频繁,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费油费及车险、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1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外出开会学习频繁,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国资监管部分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7万元,下降96.8%,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逐年压缩“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接待次数减少,严格预算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8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600%,主要原因是职工较上年培训会议次数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保障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及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8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培训会议的增多及外出开会学习频繁,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1425.7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10项,涉及资金11425.7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2: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附件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已完成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1年度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6033

附件下载:

附件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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