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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和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做好交易登记、发布交易信息、提供专家抽取服务、提供交易文件审查的场地和服务、记录交易过程、维护场内秩序、统计分析交易数据等,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数据。

3.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为处理交易争议提供服务。

4.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性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则和制度,制定交易服务流程,制定现场管理、应急处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5.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运行。

6.负责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产权等项目的交易结果。

7.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保留有关证据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和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8.收集、整理、归档交易服务过程中的有关资料,依法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查询服务。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级库涉及我区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建立、管理和维护区限额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等信息库。

10.协助行政监督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

11.按规定结算交易资金。

12.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6名(干部)。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设内设机构6个:综合科、法规科、财务科、信息科、交易一科、交易二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为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42.79万元,支出总计642.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53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新办公场所搬迁后,基础设施设备方面支出逐年减少,以及压减开支、专家评审费等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4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9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在2020年基础上压减新办公场地文化氛围营造等项目,收入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2.7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64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04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新办公场所搬迁后,2021年较2020年在设施设备、文化氛围营造方面的支出减少,以及压减支出,其他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74.28万元,占74%;项目支出167.00万元,占2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末货币资金结存1.51万元备用金,用于支付评标专家评审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2.7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29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部分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9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压减项目支出,对应收入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1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中追加基本工资、保险、公积金,以及追加准备期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0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新办公场所搬迁后,2021年较2020年在设施设备、文化氛围营造方面的支出减少,以及2021年压减部分项目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00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变动,年终绩效目标调整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末货币资金结存1.51万元备用金,用于支付评标专家评审费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73万元,占7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7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42万元,占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68万元,增长114.2%,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化、补缴准备期职业年金等,追加预算后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0.86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年中追加预算后增加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9.26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2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以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年中追加预算后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39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补缴准备期职业年金,以及年度目标绩效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7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21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减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0万元,下降74.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0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的使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4万元,下降68.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的使用,工作所需车辆使用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相应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3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1.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本部门按规定开支的有关单位工作指导、检查,开评标加班评标专家伙食及与其他区县业务工作交流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6万元,下降83.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3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2021年接待评标专家人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2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7.0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会议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培训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涉及资金166.7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1项,涉及资金642.7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2)部门无重点项目。

   (3)部门一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项目绩效管理情况未达到绩效目标,被扣1.5分。主要原因是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深,导致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脱节,预算管理精细化不够,绩效管理效益性不足。为此在今后的绩效管理工作中,我部门将制定学习和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66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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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般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4: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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