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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交通行业发展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市、区的总体布局及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交通枢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

3﹒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综合平衡全区交通运力,负责全区公路、铁路、民航、水运、轨道交通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协调工作。承担市级及以上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重点项目的建设协调。对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政策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养护、航道养护和维护。负责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

5﹒承担全区公路路政和运政管理责任。负责全区客货运输行业管理及城乡客运、轨道客运、出租汽车、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联运服务、集装箱运输、旅游汽车、汽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驾驶学校行业管理。

6﹒承担航运运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区船舶检验、船舶驾驶证照审核、水运设施维护及航道养护等水运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具体执法交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8﹒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负责交通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局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9﹒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

10﹒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铁路安全的行业监督管理,协调配合全区交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11﹒承担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现设置有办公室、财务科(统计科)、法制安全科(港航管理科)、建设管理科(交通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运输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核定行政编制1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行政审批科副科长1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没有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8,499.24万元,支出总计48,499.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232.31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程进入收尾和审计结算阶段,财政预算资金相应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5,33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36.00万元,下降41.2%,主要原因是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程进入收尾和审计结算阶段,财政预算拨付资金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37.45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161.79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8,49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79.47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程进入收尾和审计结算阶段,工程需支付资金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47.59万元,占1.1%;项目支出47,942.71万元,占98.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52.84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了本年应支付的相关工程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499.2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1,232.31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程进入收尾和审计结算阶段,需支付的工程资金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781.58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本年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均比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6.85万元,增长122.8%。主要原因是市交通局拨入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调增。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924.07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1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402.33万元,下降78.5%。主要原因是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程进入收尾和审计结算阶段,需支付的工程资金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51.97万元,增长599.9%。主要原因是市交通局拨入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调增。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15.12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了本年应支付的相关工程费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1.81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64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追加离休干部李忠朴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补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职业准备金等。

(2)卫生健康支出21.91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2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社保系统问题,公务员大额医疗补助未缴年终追减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984.44万元,占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4.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联网公路项目建设线路管网迁改费和工程款。

(4)交通运输支出10,425.89万元,占8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03.55万元,增长584.9%,主要原因是追加市交通局下达2021年中央车购税资金及运管交通专项补助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26.8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追加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7.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1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补发2020年人员绩效考核奖励。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77万元、津贴补贴58.11万元、奖金72.92万元、医疗养老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缴费90.97万元、住房公积金28.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84万元、离休费10.41万元、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24.61万元、离退休职工生活补助和原公社邮递员、乡办邮政人员养老和医疗费45.86万元。公用经费9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落实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原则,压缩相关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8.51万元、印刷费0.04万元、咨询费0.50万元、水电费5.23万元、邮电费11.63万元、差旅费30.10万元、维护费0.42万元、公务接待费1.71万元、劳务费4.78万元、委托业务费0.08万元、工会经费7.65万元、福利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08万元、其他公业务经费6.6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237.7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1,64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45.58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支付农村联网公路一、二期工程款。本年支出36,87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22.86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支付农村联网公路一、二期工程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03万元,下降90.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了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同时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杜绝违规使用公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7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管理,减少相应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4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车使用管理,杜绝不必要的公车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9万元,下降30.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车使用管理,杜绝不必要的公车使用。

公务接待费1.7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和区县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来璧检查、学习、交流用餐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29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是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今年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范围、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7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3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6万元,增长2529.7%,主要原因是我局委托重庆市交通行业职业培训学校对2021年交通行业安全管理进行了二期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8.51万元、印刷费0.04万元、咨询费0.50万元、水电费5.23万元、邮电费11.63万元、差旅费30.10万元、维护费0.42万元、公务接待费1.71万元、劳务费4.78万元、工会经费7.6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5.08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劳务费比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更换办公电脑和打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绩效和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47942.7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经过对12个项目的认真分析自评,全部项目均达到了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完成了单位应履行的职能职责。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2)部门无重点项目。

   (3)部门一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经过对单位整体绩效和12个具体项目的认真分析自评,2021年交通各项工作总体完成较好,全面完成年初绩效目标,完成了单位应履行的职能职责。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10065。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2021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3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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