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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承担道路运输、轨道交通运营、港口、航道、水路运输、地方海事、交通工程监理、质量检查等管理相关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1.承担道路运输管理、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水路运输管理、港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交通工程监理、质量检查等事务性工作。

3.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相关业务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地方航道管理的事务工作,负责航道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5.承担地方海事管理、船舶管理、防治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船员管理、通航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6.承担船舶(含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的事务工作及船舶技术服务工作。

7.承担道路运输行业、轨道交通运营行业安全、地方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调查。

8.承担重点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组织的事务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

9.承担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和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和信用体系建设、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

10.承担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和轨道交通运营的运行监测、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以及智慧运输体系、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事务工作。

11.承担交通规划的事务工作。

12.承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3.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璧委编委〔2020〕10号文件,将原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区交通运政稽察大队)、原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客货运输中心的公益职责整合,组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为区交通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不再保留正科级事业单位重庆市璧山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璧山区客货运输中心。

本单位内部设置6个科室。1.办公室:履行办公室各项工作职责;承担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党建工作;劳资工作。2 . 财务科:承担财务各项工作。3.运输科:承担道路运输管理、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公交、出租车等相关业务管理的事务性工作。4. 驾培维修科: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相关业务管理的事务性工作。5. 安全科:承担水路运输管理、港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地方航道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航道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6. 规划质量科:负责交通工程监督、质量检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交通规划的事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164.63万元,支出总计6,164.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1.83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运输企业的各项补贴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农客车辆营运补贴、公交卡爱心卡等补贴增加;交通任务量增加,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12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3.96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运输企业的各项补贴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农客车辆营运补贴、公交卡爱心卡等补贴增加;交通任务量增加,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6.16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8.4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6,16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5.83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运输企业的各项补贴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农客车辆营运补贴、公交卡爱心卡等补贴增加;交通任务量增加,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98.06万元,占14.6%;项目支出5,266.57万元,占85.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无需要结转和结余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64.6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1.83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运输企业的各项补贴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农客车辆营运补贴、公交卡爱心卡等补贴增加;交通任务量增加,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2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2.38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农客车辆营运补贴、公交卡爱心卡等补贴增加;交通任务量增加,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4.08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爱心卡老年卡补贴、公交一小时换乘、CNG等补贴实际支付数小于预算数。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47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6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4.24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农客车辆营运补贴、公交卡爱心卡等补贴增加;交通任务量增加,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5.61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爱心卡老年卡补贴、公交一小时换乘等补贴实际支付数小于预算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无需要结转和结余的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6.96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93万元,增长65.2%,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工资调标等工资基数增加,相应的社保、公积金随之增加;交通任务量增加,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6.03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4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社保局保费有所调整,社保医保每个月数据如实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1,150.00万元,占1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市级资金年初未预算,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实际支出1150万元。

  (4)交通运输支出4,766.68万元,占7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0.10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爱心卡老年卡补贴、公交一小时换乘、CNG等补贴实际支付数小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54.95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公积金随之增加,年初没有完成补缴,年底进行了补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93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工资调标等工资基数增加,相应的社保、公积金随之增加。交通任务量增加,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公用经费15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7.49万元,下降67.1%,主要原因是2020年10月起原客货中心临聘人员已解聘,劳务费减少;我单位奉行节约,减少办公开支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租赁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8.4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8.4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1万元,下降65.6%,主要原因是一是公车部分洗车费、修理费未结清,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三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四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五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本单位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4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久远,维修修理费增加;交通任务重,公务车行驶里程多,加油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8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工地巡查项目、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9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6万元,增长109.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久远,维修修理费增加;交通任务重,公务车行驶里程多,加油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江津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2万元,下降99.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3.2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交通任务加重,需要学习的培训事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无部门整体项目,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17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1,2,3.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附件4。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总体评价情况分析,我单位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效益较好,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达到相关要求。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自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18983196597


附件下载:

附件1: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2: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3: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4:交通运输事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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