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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是:负责璧山区智慧城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智慧城管工作问题数据分析、研判,为政府建设规划提供依据、负责受理各类城市管理案件、负责区智慧城市系统的管理、维护、更新和安全运行等。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编制7人,年末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75.02万元,支出总计175.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相应项目经费的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75.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86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相应项目经费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0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7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8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相应项目经费的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6.85万元,占72.6%;项目支出47.82万元,占27.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马路办公”经费项目剩余0.35万元未使用,结转至下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5.0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7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相应项目经费的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9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相应项目经费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63万元,下降26.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使用,以及财政根据实际需要,将“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1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相应项目经费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99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使用,以及财政根据实际需要,将“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调整为政府性基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马路办公”经费项目剩余0.35万元未使用,结转至下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19万元,占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9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工资变动,缴费基数提高。

(2)卫生健康支出5.56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调至2022年上半年缴纳。

(3)城乡社区支出131.81万元,占8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89万元,下降31.9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使用。

(4)住房保障支出8.64万元,占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和工资变动,缴费基数提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1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工资变动,社保、职业年金及公积金缴费基数相应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3.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7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办公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劳务费、办公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财政根据实际需要,以政府性基金预算保障该项目资金。本年支出1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7万元,增长31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新增“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支出数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和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培训课程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和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48.1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附件4.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结果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水平较高,自评总得分98.5分,等级为“优”。2021年重庆市璧山区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实施的3个项目,都来自区本级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财政资金47.82万元,资金执行率99.27%。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55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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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度决算套表.xls
附件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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