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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璧委编委〔2019〕58号《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区住房城乡建委所属有关事业单位的批复》设立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住房城乡建委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我单位的全称由“重庆市璧山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变更为“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受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勘察设计、建筑市场、建设工程质量、建设施工安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物业管理、村镇建设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

3.受理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物业管理等违反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及规章的举报、投诉;

4.联合和指导镇街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住房城乡建委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支队内共有事业编制12人,年末在职人员16人,支队长1人,副支队长1人;共设有综合办公室、外勤检查组、扬尘巡查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76.84万元,支出总计376.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59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扬尘协管员。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7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89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扬尘协管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8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7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78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扬尘协管员。 其中:基本支出334.35万元,占88.9%;项目支出41.68万元,占11.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用于案件装订费用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6.8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3.59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扬尘协管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89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扬尘协管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11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扬尘协管员。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78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扬尘协管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30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扬尘协管员。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用于案件装订费用支出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98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1万元,增长128.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虽然纳入社保发放,但健康休养费等仍然由单位发放,本年健康休养费标准上调,导致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4.31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了医保缴费基数。

(3)节能环保支出23.81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预算追加大气噪声污染防治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260.65万元,占6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响应相关文件减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8.27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补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2.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96万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扬尘协管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2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的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9万元,下降90.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任务增多,工作量增大,因工作开展需要相应的“三公”经费支出略高于上年支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近几年都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近几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近几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区内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6万元,下降73.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的增加。

公务接待费0.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城乡建委执法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3万元,下降99.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的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3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预算会议费也未组织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78.3%,主要原因是部分培训为线上进行。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2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根据职能职责进行行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41.6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1、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精准,没有及时根据工作实际对项目绩效目标予以调整,导致实际完成情况与绩效目标有一定差距。

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精准度。要根据单位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精准设定项目绩效指标,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对绩效指标予以动态调整,优化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提高定量指标的设定比例,从而使预算绩效评价更具操作性。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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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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