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其他单位决算 > 2021决算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区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工商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独立编制事业参公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科、广告科及执法一至七大队,编制77人,年末在职人员68人,退休人员10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制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869.75万元,支出总计3,869.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8.84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能职责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86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8.84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能职责增加导致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9.7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86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8.84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能职责增加导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25.60万元,占75.6%;项目支出944.15万元,占24.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69.7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8.84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能职责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2.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79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能职责增加导致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34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追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2.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79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能职责增加导致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34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协勤待遇提高。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2.32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07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补缴职业年金、人员增加及调资追加。

(2)卫生健康支出60.10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1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追加。

(3)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追加的项目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3,431.68万元,占8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33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追加。

(5)住房保障支出103.59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3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追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5.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6.55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增加、人员增加及调资追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505.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劳务费、办公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费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经费。本年支出1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8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用车,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8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运维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5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9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执法用车频次增加,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及各周边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前来我区学习交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3万元,下降98.3%,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较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1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209.4%,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5.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劳务费、办公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费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944.1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1、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2021年实施的9个项目,资金来源都来自区本级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财政资金944.1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8934。


—      11     —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4: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