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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妇幼保健院(又名重庆市璧山区妇女儿童医院),创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临床医疗、妇幼保健、计生服务、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专科医院,承担璧山区妇产科危急重症的急诊急救工作,是全区妇科、产科、儿科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的业务指导中心。本院具有两大主要职能,一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服务的培训、技术指导及督导;二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技术服务。

1. 公益性服务

履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掌握全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区卫计委主管部门制定全区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本辖区内母婴保健技术指导与培训。

 2. 医疗保健服务

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根据标准设置一级、二级专业科室;开展产科、妇科、儿科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危重症病人的诊断治疗及急诊急救工作;负责全区产科的业务技术指导,承担产科绿色通道职责;开展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及婚前医学检查、优生咨询工作;组织开展产科质量、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的审评工作;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璧山区妇幼保健院设置办公室、医务科(医保)、护理部、财务科、保健科、总务科、计生服务科共7个职能科室;同时围绕妇女儿童着力打造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生服务“四大业务部”,设置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妇保、儿保、中医科、麻醉科等临床科室及药剂、检验、影像、病理等辅助科室,并下设儿童早期发展中心、游泳中心、预防接种中心、产后康复中心、妇科治疗中心等二级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预算编制,我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本院核定事业编制人数134人,年末在编人数126人,退休人员39人,聘用人数224人(其中1人返聘),总计人数38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4,510.43万元,支出总计14,510.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94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632.49万元。

2. 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2,87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9.99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财政项目拨款比上年同期减少2,35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1.98万元,占11.9%;事业收入10,519.77万元,占81.7%;其他收入818.76万元,占6.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39.93万元。

3. 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4,27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6.75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结余支付医院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债券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1,752.54万元,占82.3%;项目支出2,523.97万元,占17.7%。

4.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3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6.81万元,下降85.7%,主要原因是医院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债券资金已完成全部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71.9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17.84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区财政局安排医院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债券资金3,000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同期增加了642.23万元,增长72.2%,区财政局根据文件璧财预〔2021〕1号、璧财社〔2021〕19号、璧财社〔2021〕44号、璧财社〔2021〕45号、璧财社〔2021〕47号、璧财社便〔2021〕48号划拨给我院共计1,125.96万元。资金用途是卫生健康支出1,582.18万元,其他支出1,355.81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3.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1.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2.23万元,增长72.2%。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局根据文件璧财社〔2021〕45号划拨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2.50万元;二是区财政局根据文件璧财社〔2021〕44号,划拨给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三是区财政局根据文件璧财社〔2021〕19号,划拨智慧医院建设100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34.25万元;四是区财政局根据文件璧财社〔2021〕47号,划拨给医院2021年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市级补助资金28万元;五是区财政局根据文件璧财预〔2021〕1号,划拨给医院新冠肺核酸检测经费64万元;六是区财政局根据文件璧财预〔2021〕1号,划拨给医院迁建项目贷款贴息资金327.75万元;七是区财政局根据文件璧财社便〔2021〕48号,划拨给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159.46万元;八是区财政局根据文件划拨安排2021年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资金2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92.74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上级资金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3,911万元未执行。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2万元。

2. 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2.43万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根据文件璧财预〔2021〕1号、璧财社〔2021〕19号、璧财社〔2021〕44号、璧财社〔2021〕45号、璧财社〔2021〕47号、璧财社便〔2021〕48号划拨给我院共计1,125.9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142.54万元,下降66.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上级资金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3,911.00万元未执行。

3.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根据文件璧财社〔2020〕100号,划拨给医院2020年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市级补助资金51万元已支付。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卫生健康支出1,582.18万元,占1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42.54万元,下降66.5%,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上级资金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3,911.00万元未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5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根据文件璧财社便〔2021〕1号,划拨安排区级事业单位2019年度记三等功和嘉奖人员一次性资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589.7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33.92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减少区财政局根据文件璧财债务〔2020〕127号拨付医院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债券资金3,000万元。本年支出1,35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46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安排医院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债券资金未完成全部支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4万元,下降63.1%,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9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一是我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批次及公务接待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21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用于因公出国境事由。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连续两年都无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救护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连续两年都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3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8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两癌”下乡检查,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5万元,下降92.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2万元,增长127.3%,主要原因是我院创建三级保健院,请上级医院指导及交流。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8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万元,增长135.9%,主要原因是医院三级创建,派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06万元,下降93.4%,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减少线下会议,改为线上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30万元,增长325.4%,主要原因是为了提升妇女、儿童救治能力,外派人员外出进修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14万元,增长78.1%,主要原因是医院三级创建,派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9.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46.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3%。主要用于采购电脑耗材、医用设备、家具用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对部门整体和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8项,涉及资金734.2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1项,涉及资金3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 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总体评价情况看,我院节约医疗成本,提高了运行效率,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群众看病负担减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人民群众满意度也不断提升,医院收入结果趋向合理,2021年我院医疗收入10,519.77万元,医疗服务性收入3,858.83万元,药品收入2,775.86万元,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36.7%,药占比13.6%。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1年进行重点绩效评价1个。具体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2361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1年度支出绩效自评表(保健院).xlsx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保健院).docx
附件3 璧山区妇幼保健院提档升级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x
璧山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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