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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2.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3. 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 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 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6. 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根据我区实际,纳入预算的部门均为一级预算单位,因此2022年度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110.17万元,支出总计5,110.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61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财政吃紧,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11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61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财政吃紧,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0.1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110.1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8.61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财政吃紧,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739.72万元,占53.6%;项目支出2,370.45万元,占46.4%。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和2022年度年末结转结余均为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10.1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61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财政吃紧,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2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21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劳务,生态湿地补助资金,2020年一般农户危旧处置固化证据类资金和2021年年终决算调减支出挂暂付款予以列支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3.6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劳务,生态湿地补助资金,2020年一般农户危旧处置固化证据类资金和2021年年终决算调减支出挂暂付款予以列支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21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劳务,生态湿地补助资金,2020年一般农户危旧处置固化证据类资金和2021年年终决算调减支出挂暂付款予以列支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3.6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劳务,生态湿地补助资金,2020年一般农户危旧处置固化证据类资金和2021年年终决算调减支出挂暂付款予以列支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和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均为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8.62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88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支出,祥和花园小区基础装修和氛围营造,君和小区治理,绿海田园小区氛围营造,市政车辆事故受伤人员护理费和遗属补助调标补发等。

(2)教育支出2.9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交通劝导站视频监控费用,场镇视频监控维护。

(3)科学技术支出3.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大面坡村科普活动室建设补助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3.47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1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石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流动文化下基层演出劳务费等。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5.66万元,占1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6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2022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和社保基数调标。

(6)卫生健康支出191.45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21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防疫物资,农贸市场防疫消毒务工,二等残军医药费。

(7)节能环保支出511.15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60万元,增长86.9%,主要原因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劳务,垃圾填埋场附属工程款和2021年年终决算调减支出挂暂付款予以列支等。

(8)城乡社区支出361.34万元,占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98万元,增长98.1%,主要原因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劳务,垃圾填埋场附属工程款和2021年年终决算调减支出挂暂付款予以列支等。

(9)农林水支出1,296.18万元,占2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5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生态湿地养护资金、文武水库水质治理和动物防疫消毒费用等。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8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工业企业提质增效补助。

(11)住房保障支出386.66万元,占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03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2020年一般农户危旧处置固化证据类资金。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37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援物资采购,2022年社区微型消防站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9.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63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年终绩效未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规范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1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3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83.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0.82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2021年正兴镇BS17-10G-002垫支土地成本,2022年无该项支出。本年支出183.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0.82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2021年正兴镇BS17-10G-002垫支土地成本,2022年无该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15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2022年8辆市政车辆实行外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但由于2022年接待区外人员增加,且因财力原因2021年未支出的食堂接待在2022年支出,所以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22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出访。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04万元,下降65.9%,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运行维护费减少34.23万元,主要是2022年8辆市政车辆实行外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增加1.19万元,增长28.13%,主要是2022年接待区外人员增加,且因财力原因2021年未支出的食堂接待在2022年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22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7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区外因公出行、各项业务部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27万元,下降8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2022年8辆市政车辆实行外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23万元,下降74.5%,主要原因是2022年8辆市政车辆实行外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5.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相关部门工作联系,来本部门检查的区级部门人员,交流的其他乡镇街道人员以及第三方中介公司等人员的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2022年接待区外人员增加,且因财力原因2021年未支出的食堂接待在2022年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8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2022年接待区外人员增加,且因财力原因2021年未支出的食堂接待在2022年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4辆;国内公务接待119批次1,25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2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代会费用列入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事业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等略有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3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改革补贴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0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2022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18.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1.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1.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设备和物资以及工程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制度第八章预算绩效评价(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明确了绩效评价项目的选择、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和绩效评价的结果利用。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0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6项,涉及资金3873.2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本部门组织建立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积极配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予以执行,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各办、站、所、中心、大队之间沟通有力,问题解决及时,有效的保障了项目的质量;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为本部门提供绩效管理咨询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部门2022年度开展了整体绩效自评。现将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2021年范围外养鱼池关停整治补助绩效目标自评表进行公开,详见附件2和附件3。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根据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和方针,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单位预计开展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发放、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旨在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2021年范围外养鱼池关停整治补助绩效目标自评表自评综述:2022年12月前,23户范围外养鱼池生态整治全部完成了验收,使养鱼池水质达到4类标准,受益群众满意率达90%。项目已完成,明年拨付资金。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2年度本部门绩效评价采取自评方式进行自评,没有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在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我单位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缺乏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在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目标指标的设置还缺乏严谨性,绩效目标填写的完整性和绩效目标指标选取的合理性还有待提高,且存在部分项目在预算调整后未能及时调整对应绩效目标指标值,导致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与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存在偏差。

下一步改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的专业知识学习,强化工作人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环节各岗位职责。在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时,应保持严谨、认真、实事的态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或调整绩效目标,并加强预算绩效结果运用,将预算绩效结果应用与预算安排相挂钩,进一步推进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系的建设。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汤凌   023-41560010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4-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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