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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3.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6.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根据我区实际,纳入预算的部门均为一级预算单位,因此2022年度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622.73万元,支出总计3,622.7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0.31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工资调标、村社干部务工调标、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农村危房整治等支出增大。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62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0.31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工资调标、村社干部务工调标、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农村危房整治等支出增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2.7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622.7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10.31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村社干部务工调标、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农村危房整治等支出增大。其中:基本支出1766.56万元,占48.76%;项目支出1856.17万元,占51.2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22.7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0.31万元,增长24.39%。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工资调标、村社干部务工调标、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农村危房整治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7.43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工资调标、村社干部务工调标、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农村危房整治等支出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4.71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工资调标、村社干部务工调标、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农村危房整治等支出增大。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7.43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工资调标、村社干部务工调标、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农村危房整治等支出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4.71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工资调标、村社干部务工调标、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农村危房整治等支出增大。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2.40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40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09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1万元,下降17.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受疫情影响文体活动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5.66万元,占1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6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导致社保基数增大。

(4)卫生健康支出90.83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7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发生变化。

(5)节能环保支出148.22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22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

(6)城乡社区支出268.50万元,占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万元,增长0.9%,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7)农林水支出956.85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87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玉林村张正波养鱼池关停遗留问题解决资金,2021年范围外养鱼池转产、复垦等补助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181.04万元,占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04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农村危旧房处置等项目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9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0.52万元,增长43.73%,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工资调标。公用经费122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8.81万元,增加264.57%,主要原因2022年与2021年在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核定存在偏差,另2022年城乡环境卫生支出较2021年增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6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88万元,增长89.6%,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2021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补助资金(2020年第一批)、2019年、2020年镇街违法建筑整治补助资金、生态湿地建设和土地租赁补助资金、曾贵诚养鱼池关停补助资金。本年支出26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88万元,增长89.6%,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2021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补助资金(2020年第一批)、2019年、2020年镇街违法建筑整治补助资金、生态湿地建设和土地租赁补助资金、曾贵诚养鱼池关停等补助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8.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8万元,增加14.6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单位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1万元,增加21.0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级部门检查工作、第三方检查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万元,下降7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2万元,下降54.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8.0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万元,减少8.36%,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数量,为基层减负。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减少1.96%,基本与上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改革补贴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1.4%,基本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绩效及5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5项,涉及资金1728.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加强管理监督,绩效评价工作组委派监理,现场施工,把握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项目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查看并验收公示。群众满意度高,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附件3。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2022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详见附件4。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区财政局没有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牟棋棋  023-41700992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xls
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1].xlsx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xlsx
附件4: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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