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成立于1985年,医院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新生街82号,现已发展成为具有中医药特色,集医、教、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市级“绿色救助医院”、市级“空中救援会员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爱婴医院”、“抗震救灾先进单位”、“职业病健康体检中心”“美沙酮维持治疗中心”,是全区中医药业务指导中心。
(一)职能职责
1.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美容等医疗卫生服务。
2.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区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
3.确保全区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
4.管理医院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并实行零差率。
5.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6.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7.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8.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9.参与政府购买公共卫生、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及区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现有在职职工514人,退休职工38人,其中在职在编职工158人,高中级职称90人(其中高级职称30人,中级职称59人),硕士研究生18人。设11个住院病区,编制床位299张,开放床位663张;设置20多个专科,其中肿瘤科、针灸理疗科、肾病专科、骨伤科为重点专科,肿瘤科为国家级“中医特色专科”。
(三)单位构成
我院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是纳入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属医疗卫生中医疗机构综合性区县级中医医院。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1,472.50万元,支出总计21,472.5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4.05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48.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6.35万元,事业收入增加4109.11万元所致。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1,47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4.05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48.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6.35万元,事业收入增加410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8.91万元,占3.1%;事业收入20,803.59万元,占96.9%。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1,472.5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194.05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本年事业支出增加219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50.15万元,占98.0%;项目支出422.35万元,占2.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8.9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15.07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安排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全国中医护理人才骨干培训”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支出50.0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00.00万元,安排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0.10万元,安排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9.25万元,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8.76万元,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9.38万元,安排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98.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8.71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安排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全国中医护理人才骨干培训”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支出50.0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00.00万元,安排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0.10万元,安排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9.25万元,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8.76万元,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9.38万元,安排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98.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35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安排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全国中医护理人才骨干培训”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支出50.0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00.00万元,安排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0.10万元,安排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9.25万元,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8.76万元,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9.38万元,安排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98.4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8.71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安排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全国中医护理人才骨干培训”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支出50.0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00.00万元,安排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0.10万元,安排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9.25万元,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8.76万元,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9.38万元,安排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98.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35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安排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全国中医护理人才骨干培训”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支出50.0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00.00万元,安排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0.10万元,安排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9.25万元,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8.76万元,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9.38万元,安排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98.4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6.56万元,占3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8.76万元,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9.38万元,安排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98.4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22.35万元,占6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35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安排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全国中医护理人才骨干培训”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支出50.0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00万元,安排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0.10万元,安排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9.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43万元,增长347.2%,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8.76万元,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9.38万元,安排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98.4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8.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9.38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98.42万元。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无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3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改造工程已完成。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3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改造工程已完成,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预算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会议费支出,2022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5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安排“全国中医护理人才骨干培训”中央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支出5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9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5.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7.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4%。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517.08万元用于临床医疗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绩效项目涉及资金668.91万元,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419.3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1项,涉及资金3.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除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全国中医护理人才骨干培训”项目因为疫情延长到2023年,其他项目均完成。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见附件1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1,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2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无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了“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
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定容联系电话:023-414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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