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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公共卫生服务:坚持以预防为主,重点预防控制危害农村(社区)居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农村(社区)卫生诊断、疫情报告和监测,及时处理农村(社区)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时提供农村(社区)妇女、儿童、老年保健,加强健康档案管理;定期实施免疫接种;开展医学康复、家庭康复训练指导、精神卫生、基本职业卫生、保健咨询等服务;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开展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进行爱国卫生指导,建立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2.基本医疗服务: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中医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务;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综合管理服务: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相应的医疗服务和补偿结算等工作;受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中心开设临床科室有基本医疗服务科室: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辅助检查科室: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超声诊断专业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室:预防保健、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和计划免疫等。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7人。现有在职人员70人,退休人员59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074.73万元,支出总计3,074.7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89万元,下降2.7%,收入总计减少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153.42万元,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81.52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96.2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比上年减少109.5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15.00万元。支出总计减少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140.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减少206.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6.97万元,结余分配比上年增加254.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无变化。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07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6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153.42万元,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81.52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96.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2.81万元,占60.9%;事业收入988.32万元,占32.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213.60万元,占6.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82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9.89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140.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减少206.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6.97万元,结余分配比上年增加254.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0.73万元,占100.0%。此外,结余分配254.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72.8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8.42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3.42万元,资金用途是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42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变动增加支出经费,资金用途是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1.00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变动增加支出经费和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42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变动增加支出经费,资金用途是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1.00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调整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变动增加支出经费和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8.01万元,占1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是用于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467.61万元,占7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1.00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17.20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是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2.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69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减少支出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64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0.11万元,增长152.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耗材的购置、专用材料和维修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要求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3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救护车参与院前急救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事由。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连续两年都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救护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连续两年都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主要用于救护车的常规维修维护费、保险费,医疗急救和转运、重要活动医疗保障的燃油费、路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3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救护车医疗急救和转运、重要活动医疗保障的燃油费、路桥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范围,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连续两年都无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连续两年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及职工继续教育费用等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用于医疗救护和医疗保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和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1272.02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绩效目标明确,产出效果明显,社会公众和职工满意度高,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

2.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1)存在的问题:预算细化程度不够,造成预算数与执行数的差异;项目资金预算不足,无法解决设备简陋问题,制约了医院的发展。

(2)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监控,提高量化指标准确性,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执行力度,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精度,统一协调,统一管理。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2年度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徐德玲  023-41483237

附件下载:

2022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1、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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