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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政治性和红十字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困难群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团结广大困难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弘扬传统美德和人道奉献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重庆市红十字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指导全区基层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遵循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璧山发展定位,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在党政所需、群众所盼、红十字会所能的人道领域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

5、强化红十字会工作主阵地。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应急救护、无偿献血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艾滋病预防与关爱、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国际人道救援及交流等领域,提高红十字会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

6、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培育和打造红十字会在开展人道救助、反映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优势服务品牌。

7、加强红十字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体系建设。发挥民间外交重要渠道作用,广泛开展国际和港澳台交流合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红十字会设内设机构1个:办公室,内设机构为正科级。

    (三)单位构成

  根据璧山委发〔2014〕18号文件精神,设置重庆市璧山区红十字会,正处级。核定干部编制3名,现有工作人员7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60.13万元,支出总计260.1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29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8.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89万元。2021年调出职工一名,2021年非同级财政医疗扶贫公益性项目年初结转和结余24.60万元,应急救护培训项目增加了4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6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7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出职工一名,2021年非同级财政医疗扶贫公益性项目年初结转和结余24.60万元,应急救护培训项目增加了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1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60.1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0.29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8.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89万元。2021年调出职工一名,2021年非同级财政医疗扶贫公益性项目年初结转和结余24.60万元,应急救护培训项目增加了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79万元,占94.1%;项目支出15.34万元,占5.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1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67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出职工一名,2021年非同级财政医疗扶贫公益性项目年初结转和结余24.60万元,应急救护培训项目增加了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7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出职工一名,2021年非同级财政医疗扶贫公益性项目年初结转和结余24.60万元,应急救护培训项目增加了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1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出职工一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7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出职工一名,2021年非同级财政医疗扶贫公益性项目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24.60万元,应急救护培训项目增加支出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1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出职工一名。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0.33万元,占9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4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出职工一名。

    (2)卫生健康支出10.54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出职工一名。

    (3)住房保障支出9.26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2万元,下降36.9%,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出职工一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4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出职工一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4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6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出职工一名,压减了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运行维护。

   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重庆市红十字会指导和调研工作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2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8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应急救护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6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出职工一名,压减了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一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开展了对单位整体和7个项目绩效自评,其中,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15.34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投入使用后有利于红会工作的开展,关心关爱贫困户、帮助弱势群体渡过难关,备灾救灾准备、采集救命的造血干细胞血样,同时教会群众和青少年急救知识,在危急时刻挽救家人和身边人的生命,起到很好的社会效益,保障了我区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财务收支原始单据逐级审批流程,项目资金分批支付,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公共财政投入真实有效 。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17708。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红十字会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3、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1、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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