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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能是:

1.负责全区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对全区机关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和标准,合理统筹配置资源;负责拟订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主管全区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全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以及重要公务接待的后勤保障服务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

3.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和区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管理工作。

5.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区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6.负责制定全区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对全区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资源;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人员和接待人员的培训。

7.负责区行政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及机关食堂等管理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公车科)、房管科(安保科)、节能科;下属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璧山区后勤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局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璧山区后勤服务中心未独立预算,与本部门属同一预算单位,因此在2022年决算也属同一决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117.25万元,支出总计3,117.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5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以及行政中心物业管理费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117.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5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以及行政中心物业管理费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7.2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117.2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4.5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以及行政中心物业管理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79.66万元,占18.6%;项目支出2,537.59万元,占81.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2年均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17.2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5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以及行政中心物业管理费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28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以及行政中心物业管理费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59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运行费、行政中心物业管理费、公共机构节能费用等支出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28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以及行政中心物业管理费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59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运行费、行政中心物业管理费、公共机构节能费用等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2年均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7.89万元,占9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3.94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运行费、行政中心物业管理费、公共机构节能费用等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51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3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按新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21.47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1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金由区医保局统一交纳。

(4)住房保障支出21.04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6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是按新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1.60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60万元,主要原因年中新增森林防火后勤物资购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82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2021年临聘人员费用记为人员经费,2022年记为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7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80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2021年临聘人员费用记为人员经费,2022年记为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临聘人员费用、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后勤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4.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7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区行政中心会议室新购办公设备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7.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12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是严格“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27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2022年更新公务用车1辆,2021年未更新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7.19万元,主要用于区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更新1辆公务用车,以保障全区无车部门公务出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更新公务用车1辆,2021年未更新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15万元,主要用于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的运行维护(主要保障全区重要会议、调研、接待工作,公车改革后区编办等未配备公务用车单位的重要、紧急、特殊公务出行用车等)及下属事业单位区后勤服务中心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85万元,下降59.1%,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03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严重,维修费用、油耗等增加。

公务接待费9.0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承办的全区性重大接待,包括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四大办交办的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等,以及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区县机关事务部门学习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46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是严格审批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5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1辆;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1,02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59元,车均购置费27.19万元,车均维护费1.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6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我局承办的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0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临聘人员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后勤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80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2021年临聘人员费用记为人员经费,2022年记为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7.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1.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主要用于采购行政中心物业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2,531.5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

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评

总分

100

等级

填表人


电话


预算支出总额(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31950957.73

33986217.95

31172464.15

91.72%

当年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较上年下降1.5%(含)以上,创建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2个(含)以上,开展机关事务宣传培训4次(含)以上,行政中心设施设备完好率90%(含)以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率100%,预算公开率100%,预算执行率90%(含)以上,服务对象满意率90%(含)以上。

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较上年下降1.5%,创建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2个,开展机关事务宣传培训5次,行政中心设施设备完好率95%,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率100%,预算公开率100%,预算执行率91.7%,服务对象满意率95%。

指标内容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分)

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目标

15

%

1.5

1.5

100

15

创建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

10

2

2

100

10

机关事务宣传培训

10

4

5

100

10

行政中心设施设备完好率

15

%

90

95

100

15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

10

%

=

100

100

100

10

预算公开率

10

%

=

100

100

100

10

预算执行率

10

%

90

91.7

100

10

服务对象满意率

20

%

90

95

100

2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行政中心(含后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收费

自评总分

98.90

等级

实施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管部门


填表人


电话


项目资金

(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8000000


7115719

88.95

10

8.90

当年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服务对象满意度≥90%,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率100%,服务对象覆盖率100%,服务面积115000平方米,购买服务完成率100%,服务质量达标率≥95%。

服务响应时间 1小时,服务对象满意度97.5%,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率100%,服务对象覆盖率100%,服务面积 115000平方米,购买服务完成率100%,服务质量达标率98%。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服务响应时间  

15

小时

1

1

100

15


服务对象满意度  

15

%

90

97.5

100

15


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率  

10

%

100

100

100

10


服务对象覆盖率  

10

%

100

100

100

10


服务面积  

15

平方米

115000

115000

100

15


购买服务完成率  

10

%

100

100

100

10


服务质量达标率  

15

%

95

98

100

15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附件。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2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6个优、1个良、3个差。部分项目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因阶段性工作结束以及疫情等原因未实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提前做好项目分析,不重不漏申报预算项目;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力争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勇,联系电话:023-41412895;

附件下载:

区机关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区机关事务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物业).xlsx
区机关事务局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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