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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2.按规定权限履行区属国有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推进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制度及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区属国有企业的干部管理。

3.负责建立完善全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体系、拟订考核办法等事务性工作。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运行情况及财务情况的管理,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4.按规定权限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对全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5.负责国有企业资产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完善的具体事务工作,落实区属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拟订和实施区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意见。

6.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事务性工作。

7.负责区属国有企业信息化建设、大数据、科技、政府统计。

8.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主体责任。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下设内设机构5个:综合科、规划发展科、资产管理科、财务管理科、考核统评科。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6名(干部),控制事业编制10名(干部)。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2022年底有在职职工14名,有2名退休干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804.02万元,支出总计6,804.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85.45万元, 下降42.8%,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支出预算和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收支的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80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85.45万元,下降42.8%,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支出预算和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收支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04.01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80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85.45万元,下降42.8%,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支出预算和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收支的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82.30万元,占7.1%;项目支出6,321.71万元,占92.9%。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04.0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085.45万元,下降42.8%。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支出预算和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收支的减少,资金用途是归还区城投公司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9.26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减少其他节能环保支出871.13万元及社保费、公积金8.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56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了26.39万元,用于职工的工资、社保费、公积金增长和相关补贴的增长,项目支出增加了45.17万元,用于追加的项目:安排国资中心增加豪禹公司注册资本金、兑现2022年信访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优秀单位区财政配套经费、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员运转经费。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9.26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减少其他节能环保支出871.13万元及社保费、公积金8.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56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了26.39万元,用于职工的工资、社保费、公积金增长和相关补贴的增长,项目支出增加了45.17万元,用于追加的项目:安排国资中心增加豪禹公司注册资本金、兑现2022年信访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优秀单位区财政配套经费、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员运转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57万元,占8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85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了36.68万元,用于职工的工资、社保费、公积金增长和相关补贴的增长,项目支出增加了45.17万元,用于追加的项目:安排国资中心增加豪禹公司注册资本金、兑现2022年信访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优秀单位区财政配套经费、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员运转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96万元,占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职工的工资、社保费、公积金增长和相关补贴的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23.71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尾差导致。

(4)住房保障支出17.43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1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公积金多发放,2022年进行差额抵扣。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2.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8.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3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公积金多发放,2022年进行差额抵扣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降低。公用经费123.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3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安排国资中心增加豪禹公司注册资本金以及增加了国有企业档案管理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25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39.15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国资中心归还区城投公司经费4128.87万元、安排国资系统视频会议分会场设备采购经费10.28万元。2022年无上述两项预算支出。本年支出6,25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39.15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国资中心归还区城投公司经费4128.87万元、安排国资系统视频会议分会场设备采购经费10.28万元。2022年无上述两项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2万元,下降74.9%,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逐年压缩“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5万元,下降73.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出开会学习频次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费油费及车险、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9万元,下降77.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9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出开会学习频次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国资监管部分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逐年压缩“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4万元,增长107.7%,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接待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8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职工较上年培训会议次数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3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保障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及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3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物价上涨、相关部门安排需支出保密经费以及因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投入了更多的运行经费进行改革任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6563.1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2年度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何若梦  023-41426299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1: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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