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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研究制定高新区规章制度。

2.配合拟订高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负责高新区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负责统一规划和建设高新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3.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研究拟订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初审入驻企业建设方案。

4.按规定负责工业统计工作;负责高新区范围内涉及科技、能源、劳资、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统计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

5.拟订高新区用地计划,协助实施高新区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实施高新区土地平整工作。

6.负责高新区财政预算、财政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负责高新区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

7.负责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规划、用地、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科技创新等工作。

8.按规定负责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信访稳定等工作。

9.引导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10.按规定管理高新区相关国有公司的有关事项。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协调;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宣传;负责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工作;管理和指导高新区所辖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机关政务接待工作;牵头办理信访、议案提案工作;按照规定负责高新区系统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牵头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2.财务部。负责制定高新区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执行高新区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负责高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工程预决算有关工作;牵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按规定管理高新区相关国有公司的有关事项;其他有关工作。

3.规划拆迁部。负责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土地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修复工作;负责项目布局、土地出让、划拨及收回、收购相关工作;拟订高新区年度用地计划;协助实施高新区征地报件和拆迁补偿工作;负责国有土地征收有关工作;负责水电通信等管线搬迁工作;负责安置房分配、已征未用地管理及文物保护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4.工程建设部。负责拟订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建立工程合同台账;负责土地平整、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建筑质量监管有关工作;负责零星工程、智慧城管、城市生态园林建设以及未移交设施维修维护;牵头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5.投资促进局。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建立高新区招商项目信息库,拟订高新区招商引资办法;负责组织参加各类招商、推介活动;负责高新区招商项目洽谈,合同文本起草、审查与签订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6.企业服务局。按规定权限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转报工作;负责企业建设协调工作;牵头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和营商环境建设;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工业项目投资合同监管工作;按规定负责工业统计工作;负责高新区范围内涉及科技、能源、劳资、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统计工作;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能源、资源和公用工程协调及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公租房分配工作;指导入驻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入驻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引导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7.安全环保部(应急管理办公室)。按规定负责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生态河长制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8.科技创新部(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的统筹协调、联系联络工作;负责引进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孵化平台;指导和服务入驻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单位主要包括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璧山高新区现代工业发展促进中心(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的一类公益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00,854.92万元,支出总计300,854.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929.94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无结转结余资金。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相应减少,主要是减少了高新区建设项目的投入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00,854.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929.94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了高新区建设项目的投入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854.9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00,854.9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2,929.94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了高新区建设项目的投入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其中:基本支出2,202.17万元,占0.7%;项目支出298,652.74万元,占99.3%。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支平衡无结转结余资金,与上年数据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0,854.9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2,929.94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高新区建设项目的投入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83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32.15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 受疫情影响,对高新区建设项目的财政拨款投入减少。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85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教育支出的财政拨款投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3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32.15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对高新区建设项目的投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85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教育支出的投入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9.51万元,占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984.38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债券利息项目在基金支出中列支。

(2)教育支出5,000.00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0.00,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重庆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等项目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10,519.66万元,占2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84.66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动力电池扩能项目的投入。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0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重庆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项目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118.22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1.72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5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23,397.25万元,占5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387.25万元,增长233872.5%,主要原因是债券利息在城乡社区科目中列支。

(8)住房保障支出144.73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47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对以前年度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了清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2.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32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2021年事业人员“超额”绩效未发放。

人员经费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403.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11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一般性公用支出进行了压减。公用经费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58,02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027.65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影响,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本年支出258,02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027.65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高新区建设项目的财政拨款投入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补助。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2.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5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务车运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30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务车运行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运行的保险费、油费、洗车费、路桥费和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4万元,下降30.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99万元,下降30.2%,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务车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91.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0.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0.3%,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用餐次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437批次5,7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60.8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万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压减了部分线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万元,下降76.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压减了部分线下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3.9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7.17万元、印刷费2.13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52万元、邮电费36.58万元、物业管理费27.09万元、维护费3.65万元、差旅费174.63万元、公务接待费6.52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57万元、劳务费6.33万元、委托业务费1.59万元、工会经费25.96万元、福利费1.18万元、其他交通费28.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9.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11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5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05.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51.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94.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8.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2%。主要用于采购城市生态园林建设苗木采购、汽车起重机租赁服务、自卸运输车租赁服务、机场广告宣传报务、安全环保网格员及巡查车购买服务、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曙光湖智造城PPP项目咨询服务、高铁站前片区高压线路迁改过程跟踪审计等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部、委、办)对部门整体和6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9项,涉及资金302288.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见附件一。

重点专项绩效目标表见附件二。

一般性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三。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四。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年度部门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41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有:区域整体影响评价(含水保、节能、气候、应急、环境、绿化)项目未完成项目实施的成本指标,主要是有多个子项目,存在其他部门申请资金拨付的情况;高新区公租房品质提升改造项目、虎峰公租房维修改造项目是年中追加项目,该项目还在实施中,导致预算未执行,得分率较低。存在的问题:在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因各项目管理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理论知识及实操经验有所欠缺,且单位缺乏绩效管理专业人员,通过自评发现,单位还存在个别项目的工作计划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不高。下一步建议:一是积极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学习,充分领会政策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二是积极总结实操经验,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时,要根据职能职责和重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设置绩效指标,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双监控”,及时分析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推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委0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廖小洪  023-41407196


附件下载:

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表.xls
附件1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高新区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3高新区一般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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