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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和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做好交易登记、发布交易信息、提供专家抽取服务、提供交易文件审查的场地和服务、记录交易过程、维护场内秩序、统计分析交易数据等,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数据。

3.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为处理交易争议提供服务。

4.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性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则和制度,制定交易服务流程,制定现场管理、应急处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5.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运行。

6.负责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产权等项目的交易结果。

7.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保留有关证据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和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8.收集、整理、归档交易服务过程中的有关资料,依法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查询服务。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级库涉及我区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建立、管理和维护区限额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等信息库。

10.协助行政监督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

11.按规定结算交易资金。

12.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6名(干部)。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设内设机构6个:综合科、法规科、财务科、信息科、交易一科、交易二科。

(三)单位构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81.50万元,支出总计481.5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29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一是主动压减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收入支出减少;二是部分项目经费2022年未完成支付,对应的收支下降。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7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80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及部分项目在2022年度的支出减少,对应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99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1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72.9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68.38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下降,以及部分项目经费2022年未完成支付。其中:基本支出364.48万元,占77.1%;项目支出108.42万元,占22.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9万元,增长469.5%,主要原因是年末货币资金结存8.60万元备用金,用于支付评标专家评审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1.5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1.29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一是主动压减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收入支出减少;二是部分项目经费2022年未完成支付,对应的收支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80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及部分项目在2022年度的支出减少,对应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70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超额绩效等人员经费预算执行率下降,以及部分项目经费2022年未完成支付,预算执行率未达到年初预算水平。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1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38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主动压减支出,超额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支出较2021年下降,部分项目经费2022年未完成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79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超额绩效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执行率下降,以及部分项目经费2022年未支付,预算执行率较低。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9万元,增长469.5%,主要原因是年末货币资金结存8.60万元备用金,用于支付评标专家评审费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29万元,占8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36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主动压减支出,人员经费、经常性公用支出减少,以及部分项目2022年未完成支付,导致年终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下降。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98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调标,补发遗属补助。

(3)卫生健康支出17.12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9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区财政统一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导致预算执行率下降。

(4)住房保障支出17.51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4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4.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88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际发放的超额绩效下降,以及2021年对以前年度职业年金进行清算汇缴,基数较高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工资、津补贴、超额绩效、保险、职业年金、医保垫底资金、住房公积金,以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遗属补助等。公用经费6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2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财政年中调减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通讯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2万元,下降69.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2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主动压减支出,按照只降不增的原则,努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一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规范用车;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6万元,下降68.6%,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管理,严格执行派车审批制度,使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较大幅度低于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较上年略有下降。

公务接待费0.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本部门按规定开支的有关单位工作指导、检查,开评标加班评标专家伙食及与其他区县业务工作交流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1万元,下降79.8%,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对超范围对象,一律不予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9.7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未发生会议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9万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网站出口光纤服务和新增电子评标备用光纤。

2022年度我单位实际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但因以前年度采购合同登记工作在2022年完成,故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金额在2022年体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和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202.7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1项,涉及资金615.2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附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附件附后。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结果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资金来源均为区本级资金,但部分项目资金到位率较差,导致预算执行率未达到年初目标。为此在今后的绩效管理工作中,我部门将精细化编制年初预算,并加强资金支付协调保障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2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贵川    023-41660586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2022年绩效自评表-一般性项目.xlsx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交易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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