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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 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 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3. 承担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4. 承担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执法职能。

5. 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6.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璧委编委〔2019〕114号文件,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执法门类的执法职责,组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交通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副处级。根据本单位职责,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安全科、特勤科、质监科、治超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核定参公事业编55名,2022年12月31日,有在编人员52人,设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退休人员33名,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460.97万元,支出总计2,460.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40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去年已补完在编职工补2014年以来的职业年金,今年减少这部分财政预算收入;按相关政策规定,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为精减经费,减少公路和运输技术标准化建设费用预算。

2. 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46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9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去年已补完在编职工补2014年以来的职业年金,今年减少这部分财政预算收入;按相关政策规定,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为精减经费,减少公路和运输技术标准化建设费用预算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0.3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59万元。

3. 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456.3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14.45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去年已补完在编职工补2014年以来的职业年金,今年减少这部分支出;按相关政策规定,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为精减经费,减少公路和运输技术标准化建设费用。其中:基本支出1,837.28万元,占74.8%;项目支出619.04万元,占25.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68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结余了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60.9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0.40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去年已补完在编职工补2014年以来的职业年金,今年减少这部分财政拨款收入;按相关政策规定,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为精减经费,减少公路和运输技术标准化建设费用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23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在去年补完在编职工补2014年以来的职业年金,今年减少这部分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和住房公积金的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资金紧张,精简了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05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资金紧张,精减专项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59万元。

2. 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09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在去年补完在编职工补2014年以来的职业年金,今年减少这部分支出,减少了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和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区级财政资金紧张,精简了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10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资金紧张,精减专项经费。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68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结余了经费。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76万元,占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86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通过公招,正式职工增加,相应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另外有一位退休职工去世,抚恤金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4.65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3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按相关政策规定,未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3)交通运输支出2,018.05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97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资金紧张,精减专项经费,减少公路和运输技术标准化建设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47.23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76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按有关政策调整缴纳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7.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52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去年已补完在编职工补2014年以来的职业年金,今年减少这部分支出;按有关政策调整缴纳住房公积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74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9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电费、交通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维修(维)护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马坊治超站非限系统、原运管所1-4层修缮两个项目。本年支出10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马坊治超站非限系统、原运管所1-4层修缮两个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5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精神,强化了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同时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杜绝违规使用公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47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租用社会车辆打击非法营运。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5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6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厉行节约,杜绝违规使用公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86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租用社会车辆打击非法营运。

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和工作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9万元,下降96.3%,主要原因是严格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9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会议,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8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0.7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9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运行办公及网络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6.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9%。主要是往年采购在2022年度合同登记,主要用于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支付系统+AI人脸识别系统、马坊超限站动态执法系统和电动车的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619.0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表

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附件3: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周红  023-85288510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xlsx
附件3: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4:2022年决算公开报表-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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