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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房屋征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房屋征收中心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进行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的宣传;

2.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对补偿资金进行统一测算;

3.编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4.组织征求意见、听证、公示等工作;

5.就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问题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

6.处理房屋征收、补偿和搬迁纠纷;

7.负责组织对被征收部门房屋的拆除工作;

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房屋征收中心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补款事业单位,2022年12月底止共8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7人,临聘人员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95.24万元,支出总计195.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0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9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0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用于单位正常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保障。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41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83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9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1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4.78万元,占69.9%;项目支出58.03万元,占30.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32.24%,主要原因是应付款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5.2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30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70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减少、相应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75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当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较少,使相关费用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99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减少、相应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34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且当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较少,相关费用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应付款项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64万元,占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减少、相应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6.39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工资变化以及社保标准变化,导致医保等费用变化。

(3)城乡社区支出111.64万元,占8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21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业务费用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6.45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6万元,下降41.9%,主要原因是员工工资调整缴费基数调整,费用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18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减少、相应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费用等。公用经费27.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业务费用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邮电费、福利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车辆运维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本年支出5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7万元,下降54.3%,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大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6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保养和维修费用减少导致公务车运维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去年支出一致,主要是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去年支出一致,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3万元,主要用于市、区内因公出行、征收(收购)项目业务开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7万元,下降53.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6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保养和维修费用减少导致公务车运维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是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支出,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支出,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原因是连续两年都没有举办会议。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今年既没有预算也没有实际开支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82.9%,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培训安排减少,导致培训费用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房屋征收(收购)项目业务及征收(收购)现场房屋拆除安全、防尘巡查。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绩效和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全部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59.1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宗莉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土地补偿款、信访工作、无编车辆运行等5个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法律事务咨询专项项目因2022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暂无法律咨询业务,造成该项目实施进度偏慢,资金使用进度偏慢,绩效目标完成度偏低,项目整体绩效水平偏低,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一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1、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见附件二)

我单位自行开展了2022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整体绩效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附后(见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预算绩效目标不够精细,项目绩效目标定位得不够精准,有些不能量化的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化指标还不能准确定位,导致实际完成情况与绩效目标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将不断探索改进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科学准确的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目标管理和运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推动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人事和业务水平,真正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管理水平。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2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故本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668147。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房屋征收中心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房屋征收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房屋征收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4:重庆市璧山区房屋征收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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