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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受主管单位委托,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研究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机制创新相关措施,实施现代服务业产业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现代服务业产业业态规划、经济运行分析、任务分解和考核的事务性工作。

(3)按规定统筹汇总全区现代服务业相关行业统计事务工作,建立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运行监测、阶段评估和动态分析机制,评估行业发展状况。

(4)负责现代服务业项目包装、推介及现代服务业投资促进、招商项目等事务性工作。

(5)负责签约项目对接服务、履约情况、合同管理、人才服务及相关政策扶持的兑现工作,协调解决签约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困难和诉求。

(6)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党务、人事、文秘、档案、精神文明、宣传、财务管理等中心日常运转工作;统筹任务分解和考核、业态规划、宣传报道、日常会务、业务培训等;研究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机制创新相关措施;其他有关工作。

(2)经济运行统计科。按规定统筹汇总全区现代服务业相关行业统计事务工作,建立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运行监测、阶段评估和动态分析机制,评估行业发展状况;统筹服务业经济运行分析;其他有关工作。

(3)商贸文旅产业科。负责商业商务、文化旅游业等项目的包装、推介、履约监管、合同管理、人才服务及相关政策扶持的兑现;负责招商项目的对接服务、筛选、交办、入库、尽职调查、签约;协助解决签约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困难和诉求;其他有关工作。

(4)数字经济产业科。负责数字经济产业项目的包装、推介、履约监管、合同管理、人才服务及相关政策扶持的兑现;负责招商项目的对接服务、筛选、交办、入库、尽职调查、签约;协助解决签约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困难和诉求;其他有关工作。

(5)大健康产业科。负责大健康产业项目的包装、推介、履约监管、合同管理、人才服务及相关政策扶持的兑现;负责招商项目的对接服务、筛选、交办、入库、尽职调查、签约;协助解决签约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困难和诉求;其他有关工作。

(6)战略规划科。负责现代服务业发展态势研判、政策分析,收集、分析、整理服务业行业现状等信息,协助拟订竞争战略;研究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梳理并建立入驻企业基本信息库;负责对服务业发展区重点招商项目开展合理性、科学性分析论证,提出评估意见;其他有关工作。

(7)产教融合科。负责产教融合项目的包装、推介、履约监管、合同管理、人才服务及相关政策扶持的兑现;负责招商项目的对接服务、筛选、交办、入库、尽职调查、签约;协助解决签约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困难和诉求;其他有关工作。

(8)科创金融科。负责科创服务业项目的包装、推介、履约监管、合同管理、人才服务及相关政策扶持的兑现;负责招商项目的对接服务、筛选、交办、入库、尽职调查、签约;协助解决签约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困难和诉求;其他有关工作。

(9)法务科。负责参与重大项目、重要决策及合同文本、规章制度等合法性、合规性审核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合同签约后的履行管理;参与所涉法律事务及纠纷的协商、谈判与处理;其他有关工作。 

(10)内审科。负责拟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执行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对重大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550.96万元,支出总计1,550.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90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从2021年6月起,区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11人,机构改革合并到本部门,因此2021年决算数据含该11人7个月的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2022年则包含该11人全年的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约89.90万元,较上年增长6.2%。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55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90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从2021年6月起,区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11人,机构改革合并到本部门,因此2021年决算数据包含该11人7个月的人员及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则包含该11人全年的人员及公用经费拨款收入约89.90万元,较上年增长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0.9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550.9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9.90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从2021年6月起,区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11人,机构改革合并到本部门,因此2021年决算数据包含该11人7个月的人员及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022年则包含该11人全年的人员及公用经费拨款支出约8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73万元,占92.1%;项目支出122.23万元,占7.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数据保持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50.9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90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从2021年6月起,区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11人,机构改革合并到本部门,因此2021年决算数据包含该11人7个月的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2022年则包含该11人全年的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约89.90万元,较上年增长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33万元,下降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38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绩效工资是以5.54万元/人予以预算,扣除每季度发放的超额绩效工资1.98万元/人,年末预发2万元/人绩效考核,因此年终决算时绩效工资预算指标剩余约96.72万元;因按压减公用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约77.38万元,因人员增减变动等原因减少支出13.28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33万元,下降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38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绩效工资是以5.54万元/人予以预算,扣除每季度发放的超额绩效工资1.98万元/人,年末预发2万元/人绩效考核,因此年终决算时绩效工资预算指标剩余约96.72万元;因按压减公用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约77.38万元,因人员增减变动等原因减少支出13.2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数据保持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4.86万元,占8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45万元,下降11.5%。年初预算时绩效工资是以5.54万元/人予以预算,扣除每季度发放的超额绩效工资1.98万元/人,年末预发2万元/人绩效考核,因此年终决算时绩效工资预算指标剩余约96.72万元;因人员增减变动、压减公用经费支出等原因减少支出约56.73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0.62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9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编制年初预算时本部门实有在职人员62人,年中新录用及调入调出等原因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4人,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约7.2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4.01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8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减变动、缴费基数调整等本年度职工医疗保障缴费减少约2.5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9.25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63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本年度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38.6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9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4万元,下降6.8%,由于压减公用经费支出,部分绩效考核经费未发放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减少32.3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工会经费、职工食堂餐用、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23万元,增长100%,本年支出12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主管部门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体制收入调剂政府性基金拨款122.23万元,弥补了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专项经费不足部分。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3万元,下降59.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主要是2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时按每车每年5万元足额预算。由于本部门严格公务车管理,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本年度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5.9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0万元,增长143.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的公务车使用年限均超过10年,为了保障公务用车的安全性,经报区政府及区机关事务局审批后,同意将2辆公务车置换新车,因此本年度产生了公务车资产评估、挂牌出售等费用,年终决算时将该部分费用列“三公“经费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该项经费无年初预算。年终决算与上年支出数据保持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置换的公务用车费用由主管单位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在体制收入中调剂安排,年终决算时列“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因此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该项经费无年初预算,与上年支出数保持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7万元,主要用于2辆公务用车日常加油、保险费用、停车费、洗车费、维修维护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3万元,下降59.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公务车管理,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本年度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5.9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0万元,增长143.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的公务车使用年限均超过10年,为了保障公务用车的安全性,经报区政府及区机关事务局审批后,同意将2辆公务车置换新车,因此本年度产生了公务车资产评估、挂牌出售等费用,年终决算时将该部分费用列“三公”经费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

本部门2022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该费用无年初预算,与上年度决算数据保持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公务车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0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与上年度数据保持一致。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92.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安排新录用人员及新取得岗位职称的在职人员7人参加岗前培训,产生培训费用约0.24万元,本年度未安排相关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自评表及撰写自评报告的形式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50.9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璧山区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情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了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报告包括基本情况、评价结论、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详情见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度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绩效自评满分100分,得分98分,等级为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黄诗洋   023-41445773

附件下载: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2022.docx
附件1:山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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