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执行农村生态能源和农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节能、安全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3.承办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有关事务。
4.负责农业生态环境(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质量监测。实施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和推广。
5.负责全区智慧农业示范推广,为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6.协助主管部门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措施建议并参与实施。
7.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参与实施。
8.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和处理,开展规模以下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和乡村清洁工程的实施。
9.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
10.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6名(干部)。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属于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908.45万元,支出总计3,908.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5.94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2.58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278.52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90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5.94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2.58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278.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8.4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908.4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255.94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2.58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27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93万元,占7.8%;项目支出3,602.52万元,占92.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无新增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08.4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55.94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2.58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278.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5.94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2.58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278.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4.96万元,增长227.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预算。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5.94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2.58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278.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4.96万元,增长227.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也无新增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89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导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费用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4.60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导致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增加。
(3)农林水支出3,851.32万元,占9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24.99万元,增长241.9%,主要原因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3.64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9万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导致住房住房公积金费用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8.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5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和住房公积金支出拨款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津贴补贴、奖金、残保金、幼儿保教费等支出。公用经费5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6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两名临聘人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日常事务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3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地校雨露技工培训等项目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3062.5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1、2、3。
2.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4。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执行率100%,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及时发放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但部分目标值设置未考虑受疫情、极端干旱天气、国家政策等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完工时间等未达既定目标。今后将组织单位工作人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提升单位工作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并加强与财政及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以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金额4258万元。
1.项目基本情况。璧山区2022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具体内容包含41个子项目,分别包括产业项目、巩固脱贫保障类项目、生活条件改善、村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抗旱救灾物资采购项目6个项目类型,涉及财政预算资金42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112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296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5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合计支出金额4258万元。
2.评价结果。评价工作组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指标体系研读、现场调研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重庆市璧山区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分。最终结果:评价总分为95.97分,评价结果等级为“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4140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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