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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群团活动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群团活动中心主要负责协助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开展职工、青少年和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活动组织、困难帮扶、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校外教育以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群团活动中心为财政全额补助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定编11名,实有职工11名。临聘人员1名。其中:七级职员1名,八级职员1名,九级职员1名,专技八级1名,专技九级2名,专技十级1名,专技十一级2名,专技十二级2名,退休人员4名。现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35.42万元,支出总计235.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43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减少,项目优化后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3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43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减少,项目优化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4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35.4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0.43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减少,项目优化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30.62万元,占98%;项目支出4.80万元,占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5.4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43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减少,项目优化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43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减少,项目优化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40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43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减少,项目优化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40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92万元,占7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85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29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1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10.37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未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16.84万元,占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26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6.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3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1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更换公务车轮胎。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入户调查、走访慰问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3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1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更换公务车轮胎。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接待标准,一般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接待标准,一般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未召开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缩培训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4.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中心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1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中心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1.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重点专项项目,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林晓凤   023-41525509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群团活动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重庆市璧山区群团活动中心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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