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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区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批复》(璧委编委〔2019〕55号)明确,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自然保护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实施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规划,建立健全保护制度;

3.负责保护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

4.负责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调查、巡护监测、建档、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游憩展示等工作,引导公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5.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助指导有关部门和镇街做好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

6.监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的经营服务活动;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8.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2019年9月成立,挂重庆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管护站、重庆璧山黄岭鹭类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牌子,为璧山区林业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内设综合科、宣保科,目前辖区有5个自然保护地。核定事业编制10名(干部),领导职数2名。在职实有人数10名,退休人员2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15.07万元,支出总计215.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81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绩效工资收支等减少32.69万元, 自然保护地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项目收支减少4.55万元,自然保护地科普教育及宣传项目收支减少4.58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1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81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绩效工资收入等减少32.69万元, 自然保护地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项目收入减少4.55万元,自然保护地科普教育及宣传项目收入减少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07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15.0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1.81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绩效工资支出等减少32.69万元, 自然保护地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项目支出减少4.55万元,自然保护地科普教育及宣传项目支出减少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4万元,占95.7%;项目支出9.32万元,占4.3%;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5.0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81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绩效工资财政拨款收支等减少32.69万元, 自然保护地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项目财政拨款收支减少4.55万元,自然保护地科普教育及宣传项目财政拨款收支减少4.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81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绩效工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等减少32.69万元, 自然保护地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5万元,自然保护地科普教育及宣传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27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绩效工资、自然保护地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项目、自然保护地科普教育及宣传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81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绩效工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等减少32.69万元,自然保护地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5万元,自然保护地科普教育及宣传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27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绩效工资、自然保护地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项目、自然保护地科普教育及宣传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年无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17万元,占1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10.04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的医疗补助由医保局统一缴纳。

(3)节能环保支出9.32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6万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自然保护地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项目、自然保护地科普教育及宣传项目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163.55万元,占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81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绩效工资等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9.99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0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7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3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2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运行维护。

公务接待费0.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林业局、市规划设计院、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检查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0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相关会议费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相关培训费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0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27.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璧山区缙云山生态环山道路二期骑游道、车行道路面桥梁工程项目中标价格10,527.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主要是该项目设计303.00万元、监理133.00万元、跟审45.00万元。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9.3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2)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看,我单位项目总体完成较好,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全面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14227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表。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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