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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璧山委办发〔2019〕30号文件),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财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璧委编委〔2020〕15号),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区财政局内设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的批复》(璧委编委〔2021〕52号),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职责及人员编制划转等有关事项的批复》(璧委编委〔2022〕45号),我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起草全区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办法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管理工作。

3、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提出全区经济发展规划,提出运用财税措施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措施。拟订区与镇街、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办法和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

4、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牵头组织全区财政收入。负责编制拟订区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的意见,组织执行区本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本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本级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本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提出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8、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提出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做好政府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9、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牵头负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控,指导区级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管理。管理全区政府外债和国债转贷,防范债务风险。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

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4、负责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15、负责提出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负责金融部门有关数据汇总、分析;负责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协调和服务;配合相关部门支持企业融资,牵头协调打击非法金融行为。

16、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开展财政政策研究,制定和执行财政教育规划。

17、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全区区域经济和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税收政策,提高区域经济调节水平。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璧山委办发〔2019〕30号文件),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区财政局内设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的批复》(璧委编委〔2021〕52号),我局内设办公室、预算科、非税收入征管科、国库科、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科、经贸科、政府投资管理科、社会保障科、政府债务管理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农业科、基层财务管理科、监督科、经济建设管理科、产业促进科(行政审批科)等16个内设机构。另有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区金融发展促进中心、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三个下属单位。

(三)单位构成。

由于我区所有的预算单位均纳入一级预算单位管理,不涉及二级预算单位问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188.45万元,支出总计1,188.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08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减少了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51.09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16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0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减少了死亡抚恤1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7.64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0.81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170.2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9.50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减少了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共计5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73万元,占68.3%;项目支出371.49万元,占31.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消化了部分存量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8.4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08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减少了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共计51.0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0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减少了死亡抚恤19.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64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要求压减了公务车支出预算标准,压减了项目预算超过8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81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50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减少了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共计51.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06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要求压减了公务车支出预算标准,压减了项目预算超过8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消化了部分存量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4.86万元,占8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92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要求压减了公务车支出预算标准,压减了项目预算超过89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1.14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2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在职人数为26人,2022年新增职工2人。

(3)卫生健康支出37.16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3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2021年7月因医保平台统一升级为国家医保平台后,无法出具“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计划,各单位2022年度的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预算未执行。

(4)住房保障支出27.06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2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根据区里的要求,我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实际交缴基数比编制年初预算时的交缴基数,发生了较大幅度的缩减,导致实际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41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比2021年度少了抚恤金支出19.7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支出21.53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社保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55.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8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2人,公务员交通补贴比上年增加2.3万元,2022年劳务费比上年增加3.46万元,退休人员及党组织活动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0.13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6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年中调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标准1.5万元,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1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除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压减外,尽量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也没有出国(境)任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任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任务。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任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任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无此类任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的日常维修保养和采购燃油、保险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的要求调减了公务车的运行维护预算标准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1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节约了燃油费的开支。

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区县来我单位交流以及接待镇、街等有关人员来我单位办事食堂就餐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5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除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压减外,尽量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1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除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压减外,尽量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1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3.4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召开了2023年度部门预算会议以及日常会议采购矿泉水、茶叶等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4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减少了培训的批次和人员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9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购买网络设备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8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2人,公务员交通补贴比上年增加2.3万元,2022年劳务费比上年增加3.46万元,退休人员及党组织活动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0.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沈阳通用软件公司通软终端安全系统、政府采购云平台货物超市、猪八戒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超市技术运营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和13个一般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一般性项目自评13项,涉及资金520.1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自评总分

85

等级


填表人

李世伟

电话

023-41430495


预算支出总额(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13,672,818.85

11,676,366.19

11,676,366.19

100


当年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区级“三公”经费预决算金额只减不增;确保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并公开预决算报告;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在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公开评审区级项目预算资金覆盖率100%;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拨付完成率达到100%;2022年度政府债务余额不超过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2022年度实现全区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达到100%。

区级“三公”经费预决算金额增幅84.46%;确保了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并公开预决算报告;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在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全面实施了预算绩效管理,实现了预算公开评审区级项目预算资金覆盖率100%;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拨付完成率达到100%;2022年度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2022年度全区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达到了100%。





指标内容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三公”经费预决算降幅

15

%

0

-84.46

0

0

全区新增公务车较多,市政系统特种车辆运行维护费由基金改为公共预算支出。


区级预决算及时编制率

15

%

=

100

100

100

15



政府预决算公开率(除涉密信息外)

15

%

=

100

100

100

15



预算公开评审区级项目预算覆盖率

15

%

=

100

100

100

15



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拨付完成率

15

%

=

100

100

100

15



政府债务余额

15

亿元

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

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

100

15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10

%

=

100

101

100

10



备注


璧山区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聘用工程造价人员劳务费

自评总分

100

等级

实施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填表人

万顺春

电话


项目资金
(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193440

374820

374820.00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聘请工程造价技术人员及时高效完成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

2022年中经区政府批准增加聘请工程造价技术人员3人,及时高效完成了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工作。




具体指标及内容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聘用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数

20

=

5

5

100

20

经批准中途增加3人

人员派遣劳务公司数

20

=

2

2

100

20

经批准中间增加1家

劳务派遣费价格

20

元/人·月

=

8060

8060

100

20


劳务派遣费用支付及时率

20

%

90

90

100

20


劳务派遣对象满意度

10

%

95

100

100

10

































































备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附件2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除“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补贴审查”项目因已由市局聘请第三机构实施,区县未开展该项目工作;“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因根据区政府要求和实际工作年中压减了该项目;“全区财政票据工本费”因根据财政票据管理要求,全面使用电子票据不再购买纸质票据,未实施外,其他10个项目均按照规定进行了自评,自评结果除1个等级为“中”外,其他的等级均为“良”以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重点项目,故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世伟   联系电话   023-41430495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区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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