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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2. 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等职责,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 负责管理、审查区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项目库,牵头清理、取消、承接和动态调整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健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项目、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机制,精简行政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流程,简化办理手续。

4. 负责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中心工作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业务指导、人员培训。

5. 负责对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管理、督查和考核。

6. 负责对入驻区和镇街两级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7. 负责受理企业、群众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反映的问题,并进行交办、督办和反馈,配合区纪委监委处理政务服务中的违纪行为。

8. 负责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公共服务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9. 负责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10. 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联通共享,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11. 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名称为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内设科室2个,分别为综合科和行政审批服务科。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机关核定行政编制9名,实有8名,其中党组书记与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一级调研员1名,二级调研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一般干部2名。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干部),实有12名,其中副主任2名,四级调研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一般干部4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为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4个科室:业务科、服务保障科、投诉处理科、数字政务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157.11万元,支出总计1,157.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68.69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进入审计阶段,但审计未完成,未安排相关费用。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15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3.28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进入审计阶段,但审计未完成,未安排相关费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2.52万元,占1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4.6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152.5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268.68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进入审计阶段,但审计未完成,未安排相关费用。其中:基本支出511.63万元,占44.4%;项目支出640.89万元,占55.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结余资金为大厅运行经费,用于大厅运行经费购置大厅自助终端设备,按合同约定支付金额后剩余的质保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57.1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68.69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进入审计阶段,但审计未完成,未安排相关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9.26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进入审计阶段,但审计未完成,未安排相关费用。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4.66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进入审计阶段,但审计未完成,未安排相关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结余资金为大厅运行经费,用于大厅运行经费购置大厅自助终端设备,按合同约定支付金额后剩余的质保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3.77万元,占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4.03万元,下降33.6%,主要原因是项目“场地租用费”支付方式进行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99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7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将基础绩效纳入基数进行计算。

(3)卫生健康支出19.35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政策性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20.71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2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费政策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0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起,基本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0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6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7万元,增长954.8%,主要原因是2022年区财局在预算内安排给我单位28.69万元,用于“区行政服务中心配电、空调及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本年支出2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7万元,增长954.8%,主要原因是2022年区财局在预算内安排给我单位28.69万元,用于“区行政服务中心配电、空调及消防设施设备维保”。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6万元,下降71.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原则上在机关伙食团进行,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三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区外因公出行、镇街公共服务中心业务工作检查指导等公务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9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控制。

公务接待费1.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行政服务中心及市委党校到我单位学习考察调研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0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原则上在机关伙食团进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6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2021年接待218人次,2022年接待444人次,2022年接待人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68批次44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4.8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会议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69.7%,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部分培训未开展。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3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6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4.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2%。主要用于采购“一窗受理”和“企业开办”外包服务和璧山区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部门整体和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634.8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一、二。

2. 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三。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我办对部门整体和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5.9,为工作人员提供了有效的后勤保障和供养服务;保障管理办及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开支,确保行政服务中心工作顺利开展;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政务服务效能评估工作对标全国先进,迈向全市前列。

14个项目中13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1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中,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该项目未能有效开展。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没有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唐瑜 ,023-41419355。

附件下载:

附表二、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表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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