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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服务管理辖区内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事务。

1.负责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接收、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3.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

4.组织开展适合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22年决算编制的为重庆市璧山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本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918.16万元,支出总计918.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19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90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9.17万元,增长187.4%,主要原因是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收入增加357.44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收入增加25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64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52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903.6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72.33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增加17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59万元,占28.1%;项目支出650.05万元,占71.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4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加快了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8.1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2.19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9.17万元,增长187.4%。主要原因是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收入增加357.44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收入增加251.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4.86万元,增长278.4%。主要原因是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收入增加397.86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收入增加251.4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52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33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增加176.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4.86万元,增长278.4%。主要原因是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增加397.86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增加251.46万元。                                                                3.结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4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加快了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85.57万元,占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0.95万元,增长312.6%,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增加649.32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增加16.0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8.61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1.3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0.1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9.47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2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的变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8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减少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9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3.71万元,劳务费减少4.08万元,工会经费减少3.2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3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2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9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相比减少,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本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7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2万元,下降42.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9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了公务车运行成本。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作检查、外地及周边区县学习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9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3.71万元,劳务费减少4.08万元,工会经费减少3.2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我单位项目资金均为市级资金、中央资金,无区级资金,未开展区级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沈朝云菲   023-41465140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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