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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镇街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镇街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二)机构设置

镇党委、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其中,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统战、法制、武装、民宗侨台、审批服务便民化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负责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编制、人事、群团等职责;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职责;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镇统一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的部门均为一级预算单位,因此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242.61万元,支出总计3242.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8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以前年度欠付资金进行了集中支付。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24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8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以前年度欠付资金进行了集中支付。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2.6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24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8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以前年度欠付资金进行了集中支付。其中:基本支出1889.2万元,占58.26%;项目支出1353.4万元,占41.74%;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42.6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18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以前年度欠付资金进行了集中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8.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4万元,下降0.92%。主要原因是财力困难,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4.63万元,下降11.37%。主要原因是财力困难,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8.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4万元,下降0.92%。主要原因是财力困难,控制了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4.63万元,下降11.37%。主要原因是财力困难,控制了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6.21万元,占49.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30万元,下降11.88%,主要原因是财力困难,控制了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95.29万元,占3.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72万元,下降42.94%,主要原因是财力困难,控制了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89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48万元,下降82.35%,主要原因是财力困难,控制了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5.64万元,占9.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0.1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进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80.45万元,占2.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51万元,下降26.17%,主要原因是财力困难,控制了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2.12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61万元,下降97.12%,主要原因是财力困难,控制了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34.16万元,占7.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34万元,下降9.76%,主要原因是财力困难,控制了支出。

(8)农林水支出524.77万元,占1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61万元,下降12.15%,主要原因是财力困难,控制了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90.27万元,占3.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83万元,下降20.19%,主要原因是财力困难,控制了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1.27万元,占6.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2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9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进行了工资调标补发,本年度无此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6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44万元,下降30.06%,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4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93万元,增长44.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以前年度欠付资金进行了集中支付,财政拨款增加。本年支出24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93万元,增长44.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以前年度欠付资金进行了集中支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6万元,下降33.07%,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压缩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5万元,下降34.34%,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尽量安排在食堂就餐,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12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因公出行、下村、财政等各项业务检查等公务车燃油费、维修经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8万元,下降34.86%,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出车管理和实行公务车定点维修。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11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0.92万元,主要用于接受区级相关部门督查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5万元,下降85.0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尽量安排在食堂就餐,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2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万元,下降63.8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减少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91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过后,外出培训次数增加,本年度新招录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2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从各方面节省了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0.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5.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4.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9.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0.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91 %。主要用于采购场镇道路改造项目、山洪沟整治工程、移民安置区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城乡环卫服务、办公电脑打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详见附件1)和98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8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预算资金3696.79万元。

本部门对福禄镇和平村三组木耳坡滑坡等4个地质灾害点应急抢险治理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预算资金150万元,因财力困难,节省了开支,最终使用资金149.83万元,全年执行数149.83万元,执行率99.88%,保证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及时支付项目款项,评价得分99.98分,现将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进行公开,详见附件2。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部门对本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柏晓丽电话:023-41405187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效自评表.xlsx
附件2:福禄镇和平村三组木耳坡滑坡等4个地质灾害点应急抢险治理工程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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