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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康养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弘扬救助精神,提供收养服务。我中心主要负责城市“三无”老人和社会弃婴、孤儿的养育、就医、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社会弃婴、孤儿涉外送养工作。

(二)机构设置

康养服务指导中心是区民政局下属的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23年年末正式在编在岗7人(包括6名干部和1名工勤人员)和退休7人,临聘人员4名,属于独立的法人财政核算单位,有一辆公务用车,主要负责接送老人及孩子就医拿药。其办公地址位于璧山区青杠街道清明村9社。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88.46万元,支出总计188.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正常增长。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8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正常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4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8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正常增长。其中:基本支出162.51万元,占86.23%;项目支出25.95万元,占13.7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8.4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5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正常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年初预算数减少29.12万元,下降13.8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2万元,下降13.8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7.29万元,占92.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06万元,下降13.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8.26万元,占4.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4万元,下降16.5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5.65万元,占3.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6.92%,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调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正常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留津贴、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万元,下降4.6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咨询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万元,增长23.26%,主要原因是成年孤儿安置项目支出稍有增加。本年支出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万元,增长23.26%,主要原因是成年孤儿安置项目支出稍有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21.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万元,主要用于汽车油费、保险、过路费、维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21.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职工远程教育及职工参加上级主办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25.9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黄传刚4140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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