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是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1、宣传贯彻《水法》、《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全区水库工情、水情、雨情等观测和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工程安全鉴定;3、负责水库工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4、负责水库测汛、报汛、防汛抗洪和抗旱等有关工作;5、负责全区水库水质保护和该区域水土保持工作;6、承办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璧委编委〔2019〕4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名称由原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管理中心更名为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内设科室不变。共设立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建设管理科、运行管理科、财务审计科、璧中管理科、璧北管理科和璧南管理科。 璧山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为区水利局管理的财政差额补助的公益二类副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1名,2023年年末在职30名,退休职工20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102.77万元,支出总计1102.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41万元,下降12.56%,主要原因是减少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支出、水库安全巡逻(续建)支出、水库维修养护及除险加固(结转)支出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10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41万元,下降12.56%,主要原因是减少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支出、水库安全巡逻(续建)支出、水库维修养护及除险加固(结转)支出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2.7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10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41万元,下降12.56%,主要原因是减少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支出、水库安全巡逻(续建)支出、水库维修养护及除险加固(结转)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747.77万元,占67.81%;项目支出355.00万元,占32.1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结转和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2.7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8.41万元,下降12.56%。主要原因是减少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支出、水库安全巡逻(续建)支出、水库维修养护及除险加固(结转)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01万元,下降11.54%。主要原因是减少工程维修养工程支出、水库维修养护及除险加固(结转)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36万元,下降11.57%。主要原因是减少超额绩效工资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023年工程维修养护支出、2023年水库等区域水质保护经费支出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01万元,下降11.54%。主要原因是减少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支出、水库维修养护及除险加固(结转)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36万元,下降11.57%。主要原因是减少超额绩效工资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023年工程维修养护支出、2023年水库等区域水质保护经费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结转和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4.63万元,占10.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3万元,下降6.93%,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未支付完等,故比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40.00万元,占3.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0万元,下降17.3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保险上半年未支出等,由区财政直拨,故比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3)农林水支出909.66万元,占82.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61万元,下降10.31%,主要原因是减少超额绩效工资支出、2023年工程维修养护支出、2023年水库等区域水质保护经费支出等,故比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1.92万元,占2.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3万元,下降40.61%,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减住房公积金基数,故比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7.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4.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4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超额绩效、医保垫底资金支出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保险费、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163.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5万元,增长9.49%,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办公经费支出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0万元,下降70.16%,主要原因是减少水库安全巡逻项目支出。本年支出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0万元,下降70.16%,主要原因是减少水库安全巡逻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2万元,增长9.61%,主要原因是水库标准化管理市级评价接待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2023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日常管理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管理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0万元,下降6.7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管理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1.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检查和指导业务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12.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3万元,增长1537.50%,主要原因是水库标准化管理市级评价接待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9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同心水库标准化管理区级评价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392.45%,主要原因是增加管理岗位人员和工勤岗位人员的在岗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1.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35 %。主要用于采购水库安全巡逻、2023年水位站雨量站运行维护服务、杨家桥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金堂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金堂水库渠道维修养护工程、水巷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55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2023年水库安全巡逻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75.2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极少安保人员还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提出加强对安保人员监督管理,并严格按照合同进行考核。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罗春莲 023-414003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