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水文水质监测站职能是:宣传和贯彻有关水质监测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河流、水利工程水体的水质监测和排水监测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水文水质监测站为独立编制事业机构,事业人员编制7人,2023年末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1 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62.46万元,支出总计362.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6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5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增加14.86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6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6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4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6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6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2万元,占52.54%;项目支出172.04万元,占47.46%。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2.4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86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5.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0.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52万元,下降22.8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2.5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2.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52万元,下降22.81%。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101.4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10万元,占4.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2.6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基数下调。
(2)卫生健康支出7.32万元,占2.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减少。
(3)农林水支出318.16万元,占91.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49万元,下降24.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末财政对资金进行了部分收回2024年重新安排。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2023年绩效工资增加1.4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8.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1万元,增长13.87%,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增加13.1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璧山区观音塘生活污水处理厂至大旺桥补水工程运行维护费(水利局调整到水质监测站)(续建)项目收入增加5.04万元,2022年璧山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收入增加10.5万元。本年支出1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璧山区观音塘生活污水处理厂至大旺桥补水工程运行维护费(水利局调整到水质监测站)(续建)项目支出增加5.04万元,2022年璧山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支出增加10.5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11.5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0万元,下降10.6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产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进行公务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进行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6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主要用于每月下乡采水样、区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0万元,下降10.6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支出会议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139.39%,主要原因是技术人员部分证书到期,需要培训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8.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2.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8.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75 %。主要用于采购璧山区十四五水文现代化建设项目(一期)。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62.46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2023年水文监测及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用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2.84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资金使用进度方面不够合理,下一步将在资金使用进度方面提前做好规划。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69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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