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全区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区水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乡供水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包括三峡工程)移民及后期扶持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璧山区水利局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1个,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7个,即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水利发展中心,区水文水质监测站,区水利工程建设站,区水资源站,区水土保持监测站,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共计8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7984.55万元,支出总计37984.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199.91万元,增长288.21%,主要原因是增加千秋堰水库工程经费、璧南片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经费等项目财政拨款。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798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199.91万元,增长288.21%,主要原因是增加千秋堰水库工程经费、璧南片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经费等项目财政拨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84.5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798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199.91万元,增长288.21%,主要原因是支付千秋堰水库工程、支付璧南片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等工程经费。其中:基本支出553.94万元,占1.46%;项目支出37430.61万元,占98.5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984.5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199.91万元,增长288.21%。主要原因是增加千秋堰水库工程经费、璧南片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经费等项目财政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1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28.90万元,增长1057.42%。主要原因是增加千秋堰水库工程经费、璧南片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经费等项目财政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54.24万元,增长740.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千秋堰水库工程等项目预算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1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28.90万元,增长1057.42%。主要原因是支付千秋堰水库工程、支付璧南片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等工程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54.24万元,增长740.46%。主要原因是增加千秋堰水库工程等项目预算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1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支付绿植租赁费及信访人员餐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0.08万元,占0.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4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移民后扶直补费用等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8.32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5万元,下降25.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退休职工1名。
(4)节能环保支出15600.00万元,占52.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千秋堰水库工程经费预算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6299.35万元,占2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21.81万元,增长829.74%,主要原因是增加千秋堰水库工程经费预算支出。
(6)农林水支出7812.07万元,占26.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43.11万元,增长192.70%,主要原因是增加千秋堰水库工程经费预算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5.97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8万元,下降18.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退休职工1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5.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是支付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及一次性退休补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8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是支付职工工资、河长办蓝天办劳务派遣费和餐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07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1.00万元,增长12.10%,主要原因是增加七塘移民安置区便民建设工程资金等。本年支出807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1.00万元,增长12.10%,主要原因是支付七塘移民安置区便民建设工程资金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万元,下降38.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4万元,增长75.98%,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工作增加等原因增加了市级相关部门项目验收,工作检查以及交流学习的公务接待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29.7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0万元,增长25.51%,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工作检查增加等原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
公务接待费1.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万元,下降47.6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3万元,增长361.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级相关部门项目验收,工作检查以及交流学习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9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开展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用于职工远程教育费、党员业务骨干、中青班等培训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28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检查工作增加,办公费及三公经费支出增加,培训次数增加导致培训费用增加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9.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1.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2.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2.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45 %。主要用于采购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及同心水库监测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5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3年度我局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对53个一般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设置较合理,并且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能反映出项目带来的效益是可观的。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适度,绩效目标完成度适中,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2)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
(3)部门一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对2023年度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后扶直补)进行绩效自评,自评总分100分。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度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璧山区水利局 023-4142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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