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草拟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计划、报告和会议通知、纪要等文稿,审核以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印发的文稿。
2.负责公文的收发、编号、打印、传阅、送批、分办、催办、立卷、归档和档案管理并做好保密工作。
3.编印《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公报》等刊物,负责璧山人大网的建设维护工作。
4.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职工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5.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编制、计生、卫生、法建、安全、保密、宣传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对外联系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抓好机关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
6.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经费、接待、物资、车辆等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7.负责备案审查工作。
8.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对外联系工作。
9.办理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科室3个,综合科、秘书科、行政科;下设副处级事业单位1个。行政人员28名,工勤6名,事业9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864.01万元,支出总计1864.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89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是社保、公积金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86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89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是社保、公积金经费及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4.0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863.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81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是社保、公积金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400.57万元,占75.14%;项目支出463.35万元,占24.8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票据未收到,现金未及时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64.0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6.89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是社保、公积金经费及项目经费收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89万元,增长9.07%。主要原因是社保、公积金经费及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81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死亡人员抚恤金、代表家站建设等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81万元,增长9.06%。主要原因是社保、公积金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73万元,增长4.50%。主要原因是死亡人员抚恤金、代表家站建设等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票据未收到,现金未及时列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8.31万元,占77.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8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是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经费、代表家站建设等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7.14万元,占16.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53万元,增长20.98%,主要原因是增加死亡抚恤金、社保基数调整等。
(3)卫生健康支出61.47万元,占3.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0万元,下降18.55%,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缴费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64.00万元,占3.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0万元,下降13.6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0.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97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是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抚恤金支出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抚恤金等。公用经费27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35万元,下降14.2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代表履职系统建设经费。本年支出1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代表履职系统建设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0万元,下降30.18%,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82万元,下降68.5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公务车购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部门未安排公务车购置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1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部门未安排公务车购置相关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保险、路桥、停车、维修维护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3万元,下降26.80%,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车使用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7万元,下降16.57%,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车的申请和使用,公务车出行频次有所减少。
公务接待费2.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人大到我部门学习考察,接受市人大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万元,下降45.40%,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9万元,增长27.57%,主要原因是2023年来璧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较2022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30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5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2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95万元,下降34.1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代会未采取闭环开会,办会成本降低。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15万元,增长113.68%,主要原因是培训批次和人次较上一年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35万元,下降14.2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6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63.35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730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