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其他单位决算 > 2023决算

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 宣传信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引导、教育信访人依法信访。

2. 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及时、准确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全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指导检查镇街和区级部门办信、接访工作。

3.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办理的落实情况。

4. 负责群众网上投诉和网上建议的受理、转送、交办、督办等工作;承担群众信访事项“网上办”“简易办”“马上办”。

5. 提供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的咨询服务。

6. 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

7. 负责收集、征集并督促采纳人民群众建议。

8. 承办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9. 承办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10. 协调处理跨镇街、跨部门、跨行业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协调处置重大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11. 负责全区信访稳定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反映、通报重大信访稳定风险隐患;承办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牵头负责信访稳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制定重要节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现场信访稳定接待工作。

12.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璧山委办发〔2019〕37号)精神,设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正处级行政单位,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2. 内设机构4个(正科级),分别是综合科、接访办信科、复查督办科和信访稳定协调科。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璧山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3. 人员编制。2023年,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2023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5人,临聘人员6人。重庆市璧山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核定事业干部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0人,临聘人员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91.96万元,支出总计891.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33万元,下降22.73%,主要原因是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9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33万元,下降22.73%,主要原因是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1.9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9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33万元,下降22.73%,主要原因是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92.16万元,占66.39%;项目支出299.80万元,占33.61%。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1.9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2.33万元,下降22.73%。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信访稳定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6.23万元,下降24.80%。主要原因是为完成特定信访工作任务项目预算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4.99万元,下降41.86%。主要原因是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6.23万元,下降24.80%。主要原因是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4.99万元,下降41.86%。主要原因是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37万元,占85.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7.62万元,下降45.95%,主要原因是为完成特定信访事务工作任务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2.46万元,占8.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6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政策性调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8.20万元,占3.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政策性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29.02万元,占3.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9.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影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5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政策性调整影响较上年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13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6万元,增长14.53%,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支增加,加之机关购置新的办公设备以及设施设备维护办公费用增加和信访稳定工作应急保障出行增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改造工程设计费等增加。本年支出2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改造工程设计费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5万元,下降33.5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及地方各项规定要求,坚持节约型机关建设,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3万元,增长100.3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信访领域风险矛盾突出,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一直高位运行,用于信访稳定、应急处置和保障公务出行增加,二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费用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费用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该项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费用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公务出行、信访业务检查、信访维稳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9.43%,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3万元,增长125.62%,主要原因是2023年信访领域风险矛盾突出,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一直高位运行,用于应急处置和保障公务出行增加,加之本部门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外区县信访部门来璧沟通调研信访工作、检查指导协调信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8万元,下降89.33%,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9万元,下降37.2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4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是2023年未开展大型会议活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依据工作要求对职工开展在岗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6万元,增长14.53%,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支增加,加之机关购置新的办公设备以及设施设备维护办公费用增加和信访稳定工作应急保障出行增加公务车运行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部门整体和1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99.80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出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廖敏 023-41422341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