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管网运维服务中心服务宗旨是为城乡管线及相关设施建设维护提供服务,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城乡建设管线的综合管理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2.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城乡雨污管网建设、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市政消火栓建设、泵站监管等事务性工作。
3.协助主管部门进行城乡管线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技术审查,为开展相关的地下市政交通设施、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海绵城市等功能设施综合开发建设提供技术性服务。
4.为城市管线工程档案信息化提供服务,推进城市管线、相关地下设施、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设置管线档案信息化建设。
5.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城乡管线档案管理工作。
6.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与工作交流等。
7.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管网运维服务中心为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辖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为二级机构,为财政全额补助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随职能划转事业编制2名,实际核编8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6306.33万元,支出总计16306.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24.03万元,增长85.67%,主要原因是对太和生活垃圾填埋场DTRO设备、MVR浓缩液处理服务费,外运协同处置服务费、正兴太和垃圾填埋场调蓄池和超浓缩液进度款以及碧清公司污泥处置费以及退项目履约保证金等款项的结算。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630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25.05万元,增长85.69%,主要原因是需对多个污水污泥处理项目款项进行结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06.3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630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24.03万元,增长85.67%,主要原因是对太和生活垃圾填埋场DTRO设备、MVR浓缩液处理服务费,外运协同处置服务费、正兴太和垃圾填埋场调蓄池和超浓缩液进度款以及碧清公司污泥处置费以及退项目履约保证金等款项的结算。其中:基本支出163.3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16142.93万元,占99.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306.3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524.03万元,增长85.67%。主要原因是今年对基础建设以及水体污染防治项目进行了部分款项结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6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1.81万元,增长35.13%。主要原因是今年对基础建设以及水体污染防治项目进行了部分款项结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6.33万元,下降12.1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按照财政统一部署安排当年未安排相关款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6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0.78万元,增长35.11%。主要原因是今年对基础建设以及水体污染防治项目进行了部分款项结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6.33万元,下降12.1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按照财政统一部署安排当年未安排相关款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19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0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缴费基数发生变化。
(2)卫生健康支出7.87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发生变化。
(3)节能环保支出10305.97万元,占98.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8.03万元,下降12.17%,主要原因是在污染防治和水体治理方面的经费有大幅度缩减,个别经费未完成结算及未在当年安排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133.53万元,占1.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0万元,下降12.5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发生变化。
(5)住房保障支出7.81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6万元,增长12.37%,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发生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对2021和2022年终绩效进行了补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公用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耗材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补助等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83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03.25万元,增长464.66%,主要原因是今年对基础建设以及水体污染防治项目进行了部分款项结算。本年支出583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03.25万元,增长464.66%,主要原因是今年对基础建设以及水体污染防治项目进行了部分款项结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的事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车。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未安排相关接待事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会议未产生相关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万元,增长389.29%,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后,社保及公积金无相关追加费用,故对部分费用进行了调剂申请,实际培训支出为0.0675万元。用于执法资格培训和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7.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07.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6.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96 %。主要用于采购节能环保水体维护等相关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1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得分100分。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6142.93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重庆市璧山区管网运维服务中心 :023-4181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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