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青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和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青少年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广大青少年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
团结动员青年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青年生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突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职责。以青少年为主要工作对象,以学校、社区、新兴领域和网络为主阵地,团结凝聚青少年和代表维护青少年权益,帮助青少年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拓展共青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新兴青年群体、网络领域的组织覆盖和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共青团工作,重点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创新共青团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
拓展社会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好适宜由团区委承担的服务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培育和打造共青团服务品牌。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广大青年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研究指导共青团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开展青年思想动态、工作状况等调查,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负责研究指导全区青年的交流与合作、青年统战工作和青年人才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团的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团干部。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共青团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为正处级机关,设内设机构2个,即:办公室和青少年发展服务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02.47万元,支出总计502.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7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支减少13.46万元、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经费等项目收支增加33.13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0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7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减少13.46万元、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经费等项目收入增加3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4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0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7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3.46万元、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3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2万元,占22.59%;项目支出388.95万元,占77.4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2.4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1.02万元,增长25.16%。主要原因一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数增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经费等项目收支出增加;二是璧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稳步运营,青少年活动中心校外教育培训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44万元,增长28.32%。主要原因一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数增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经费等项目收支出增加;二是璧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稳步运营,青少年活动中心校外教育培训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6万元,增长9.58%。主要原因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数增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经费等项目收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44万元,增长28.32%。主要原因一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数增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经费等项目收支出增加;二是璧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稳步运营,青少年活动中心校外教育培训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6万元,增长9.58%。主要原因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数增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经费等项目收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84万元,占94.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70万元,增长9.97%,主要原因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数增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经费等项目收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3.39万元,占0.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和青马工程培训班项目。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37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调出职工1名,2023年下半年才调入职工。
(4)卫生健康支出4.58万元,占0.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5.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调出职工1名,2023年下半年才调入职工。
(5)住房保障支出5.96万元,占1.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20.64%,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调出职工1名,2023年下半年才调入职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职工总数较2023年增加1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1.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2万元,下降34.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调出职工1名,2023年下半年才调入职工,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补充工会经费不足部分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璧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公益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3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璧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公益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90.5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我单位从2016年起实施公车改革,未保留公务车。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保持在较低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部门工作检查,兄弟区县交流学习的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运行维护。
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工作检查,兄弟区县交流学习的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90.5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保持在较低水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部门工作检查,兄弟区县交流学习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2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万元,增长503.0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少先队辅导员和青马工程培训项目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62万元,下降34.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调出职工1名,2023年下半年才调入职工,减少了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2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部门整体和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 388.95 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1.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3)
3.本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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