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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口岸物流以及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牵头推进总部经济。牵头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指导本区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

3.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总部贸易、转口贸易发展。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推动全区服务贸易工作,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负责对外援助业务。负责商贸出国(境)团组织的有关管理工作;

4.统筹管理区级商贸领域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商贸领域重大项目推进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本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布局,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发展;

6.牵头统筹口岸物流工作。统筹推进重大物流项目招商引资,培育国内物流市场主体和物流服务品牌。统筹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口岸和物流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口岸和物流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全区口岸和物流相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工作;

7.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开展商贸领域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8.负责推进本区商贸服务业发展,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推进本区商贸领域品牌建设;

9.负责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负责商贸行业发展,促进商贸企业发展。负责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

10.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推广应用;

11.负责本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2.负责全区及外地来璧举办的大型商贸展会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委员会是主管全区商贸流通、外经外贸等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市场运行科、电商产业科、特殊商品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监督科)、发展规划科、外经外贸科7个科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实有人员20名。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委员会无下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一个预算单位,无纳入本部门2023年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387.79万元,支出总计5387.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8.78万元,下降13.05%,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民生物资保供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387.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8.78万元,下降13.05%,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民生物资保供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减少了拨款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7.7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387.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8.78万元,下降13.05%,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民生物资保供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15.40万元,占18.85%;项目支出4372.39万元,占81.1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支未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87.79万元。与2022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08.78万元,下降13.05%。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民生物资保供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7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1.38万元,下降16.08%。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民生物资保供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减少了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9.31万元,增长299.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西部陆海新通道专班工作经费、璧山区赴缅甸开展招商经贸促进活动经费、人员经费;追加了消费券发放、汽车消费补贴奖励资金;中央、市级项目增加;湄公河国家地方合作论坛经贸对话会经费;农贸市场改造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1.38万元,下降16.08%。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民生物资保供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减少了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9.31万元,增长299.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西部陆海新通道专班工作经费、璧山区赴缅甸开展招商经贸促进活动经费、人员经费;追加了消费券发放、汽车消费补贴奖励资金;中央、市级项目增加;湄公河国家地方合作论坛经贸对话会经费;农贸市场改造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入支出100%,无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1.39万元,占25.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7.38万元,增长47.80%,主要原因是发放2022年区县消费奖励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5.00万元,占9.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2年区县消费发放奖励资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5.53万元,占8.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95万元,增长42.53%,主要原因是2023年社保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899.76万元,占17.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6.52万元,增长1590.01%,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放开后,疫情防控资金较上年度大幅减少支出。

(5)农林水支出190.00万元,占3.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农贸市场改造资金。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34.12万元,占33.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4.1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央、市级项目支出增加,商业服务业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长。

(7)住房保障支出30.85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1万元,下降27.51%,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职工退休,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06万元,占0.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0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拨付缙云山森林火灾救援物资供给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5.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5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社保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6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31万元,增长30.94%,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放开后,机关事务运行等恢复正常,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车运行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1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61万元,增长599.3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西部陆海新通道专班工作未完全开展、电商体系建设资金等基金预算。本年支出21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61万元,增长599.3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西部陆海新通道专班工作经费、电商体系建设资金等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0万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23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人员出国。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部门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部门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度支出增加1.89万元,增长121.15%,主要原因公务车使用年限久远,车辆状况较差,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和公务车充值加油卡2万元。

公务接待费1.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商务委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指导工作的接待支出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4万元,下降86.9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2万元,下降38.66%,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次数减少13次,接待人数减少93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5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0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召开了区级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23.38%,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培训会的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2.88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31万元、邮电费7.67万元、差旅费1.95万元、维修费0.40万元、会议费0.38万元、培训费0.91万元、公务接待费1.46万元、劳务费45.05万元、委托业务费0.37万元、工会经费31.71万元、福利费5.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31万元,增长30.94%,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放开后,机关事务运行等恢复正常,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6 %。主要用于采购湄公河国家地方合作论坛经贸对话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3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372.3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的38个项目均能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梁君,023-4142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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